一个小区2家物管 相互掐架引来民警“常驻”

来源:扬子晚报 2013-02-20 13:56:00

B 业委会

投票是真实的,在街道有备案

“长兴物业说的不是事实。”吉庆家园业委会主任张爱霞则表示,那份到2014年4月1日的合同根本不存在,“有怎么不拿出来呢?”她表示,去年召开业主大会后,选举出本届业委会成员有7个。后来由于工作上的分歧,有5人提出辞职,当时街道确实贴出了业委会解散的通知,“我们后来咨询了,又通过选举增补了5个人,这个通知后来很快撤销了。”张爱霞说,因为那么多业主聚在一起很不容易,就挨家挨户发了书面通知,共有6个人报名,最终选了5名。

流程、选票都没有问题,之所以拒绝查票,是因为有口“怨气”,“是辞职的几个人带着街道社区的人要查票,我们觉得很委屈,就没有让查。”张爱霞表示,但是后来顺利去街道备案了,现在业委会是符合法律程序要求的,所有手续都齐全。“票选的结果也是真实的,是我们一家家上门统计的,都有业主签字,经得起查。”

C 新物管

我有合同凭啥“走”

吉庆家园小区的新“主人”是南京跨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跨越物业吉庆家园小区的负责人李祖应给记者拿出了一份于去年12月18日与吉庆家园业委会签署的小区物管入驻协议。

在该份名为《南京市建邺区吉庆家园物业委托管理服务合同》中,双方约定了权利义务,吉庆家园小区业委会要求南京跨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对这个建筑面积12.5万平米的小区进行日常管理,该份合同的有效期约定为两年,从2012年12月18日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终止。“在认真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人怎么反而有错呢,该走的应该是他们(老物业公司)?”李祖应说,业委会辞退老的物管公司是征得小区居民同意的。

进驻小区管理后,还有一件事情让李祖应感到难以接受。因为老物业公司现在不仅不走,还在小区内向居民们大抛“橄榄枝”。他给记者出示了两张“老物业”公司先后张贴在小区内的两份宣传单,一份是要免收小区居民3个月的物管费,另一份是2月16日张贴的免收小区居民6个月物管费的通知。在李祖应看来,“老物业”公司是想利用免收物管费的做法留在小区内继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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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区2家物管 相互掐架引来民警“常驻”
来源:扬子晚报2013-02-20 13:56:00
最近,南京市建邺区吉庆家园小区的居民们有点烦。原来,新一届的业委会炒了物管的鱿鱼,不少业主拍手叫好,但是老物管也有一批“粉丝”。老物管质疑业委会组织选聘投票有猫腻,新物管称自己签的合同合理合法。两家物业公司,一个要进来,一个不肯走,闹得不可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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