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查册情况内部稽查
虽然港府对按名字查找名下物业有着严格限制,但通过物业地址,即可快捷查询到业主姓名和资料。2011年,曾有香港媒体通过土地注册处搜索香港豪宅地址,整理出香港最贵市值洋房———估值15亿元的浅水湾道89号,最高成交价———6.6亿元的浅水湾赫兰道11号,成交价第二高———5.47亿元的浅水湾赫兰道12号等物业资料,可见香港的土地查册制度仍有其社会功效。
而对于政府按名字查询公众名下物业,所得资料如何保证不外泄?土地注册处指出,政府部门每次使用“查阅名下物业资料服务”,须由部门内获授权人员进行。土地注册处的计算机系统会把每次的查册记录下来,包括记录要求查册的部门(及人员)的身份、档案详情及所有查阅的记录。这些资料有助土地注册处及要求查册的部门进行内部稽核。
此外,任何人如果认为政府或任何人士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泄露其个人私隐,可向个人资料私隐专员作出投诉;专员可对任何个人资料系统,包括“查阅名下物业资料服务”的查册系统进行视察;如调查发现任何违例行为,个人资料私隐专员会发出通知书,要求违规一方遵守该条例。
相关规定
为防止秘密及有欺骗成分的物业转易,以及提供容易追溯和确定土地财产及不动产业权的方法。在香港,任何人士,不需要携带任何支持文件,只需提供物业地址、地段号码、物业参考编号或文件的注册摘要号码,便可查询物业的业主姓名、交易记录、是否被订契、地租、差饷、土地租期等相关信息。2011年,曾有香港媒体通过土地注册处搜索香港豪宅地址,整理出香港最贵市值洋房———估值15亿元的浅水湾道89号,最高成交价———6.6亿元的浅水湾赫兰道11号,成交价第二高———5.47亿元的浅水湾赫兰道12号等物业资料。
香港政府部门在有需要时,经授权后可按名字进行物业查册,而私人机构及公众只能就自己名下物业进行查册。土地注册处解释,赋权政府部门进行查册,是为了使该等部门能够履行执法职责。但此项查册权力不宜授予私人机构及个别人士,否则会抵触《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任何人如果认为政府或任何人士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泄露其个人私隐,可向个人资料私隐专员作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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