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商品房也有“保质期”!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1-24 15:17:00

案例

王先生在两年前购买了一套刚开盘的、位于顶层的商品房。因半年来每逢下雨楼顶便出现渗漏, 王先生曾多次要求开发公司修复,但均被拒绝,理由:销售时有关部门出具了许可证及质量合格报告,购房前 王先生已当场看过,却没有提出任何质量问题,即意味着已经验收且认可质量合格;双方并没有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明确房屋交付之后出现的渗漏必须由公司继续担责; 王先生已长时间实际使用。而 王先生的许多朋友也对商品房是否存在保质期表示不了解、没有听说过。

那么,开发公司究竟应否承担修复责任,商品房是否有保质期?

分析

公司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一方面,楼顶渗漏属于质量缺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毋庸置疑,无论是根据房屋工程建设标准还是小方与公司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不希望有楼顶渗漏情况的存在,而所购房屋出现渗漏的结果,恰恰表明已经具备构成“质量缺陷”之要件。

另一方面,本案并未超过保修期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与之对应,公司对房顶防渗漏的保修期应当为5年。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注意!商品房也有“保质期”!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3-01-24 15:17:00
商品房也有“保质期”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