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上海市人民政府22日印发《上海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规划,上海将市域国土空间划分为四类功能区域,以及呈片状或点状形式分布于全市域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其中,都市功能优化区,包括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等中心城区及宝山区、闵行区;都市发展新区,即浦东新区;新型城市化地区,包括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和奉贤区;综合生态发展区,即崇明县。
规划表示,上海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主要目标是:功能布局更加清晰、空间结构逐步优化、用地效率明显提高、区域差距逐步缩小、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未来全市的土地开发强度将控制在39%以内。
规划还指出,上海市将构建“两轴两带、多层多核”城市化格局:优化和提升“城市东西向发展轴”,构建“东部沿海滨江发展带”,完善中心城、新城、小城镇等多层次的城镇体系。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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