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全面堆广需时日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3-01-23 08:38:00

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财政部调研时表示:“从中长期看,改革地产税收制度需要认真研究,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地产税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随着温家宝总理再次将房产税摆上台面,围绕房产税这一话题的讨论也再度升温。

温家宝总理的这一表述,被很多业内人士和民众认为是对房产税发展方向的重新思考和设计,也是政府今后要在全国推行房产税的信号。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的专家们则表示,这一被寄予“调控房价”、“调节贫富差距”等希望的税制改革,恐怕在短期内难以全面推行,房产税改革之路还很长。

试点效果不明显

尽管最近的北京时常被“浓雾”所笼罩,王凯却依然没有停止看房的脚步。

27岁的王凯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结婚一年多的他和妻子一直与父母住在一起,而随着“造子计划”被提上日程,尽快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也成了小两口的头等大事。但北京不断攀升的房价则让平时自恃“衣食无忧”的王凯越来越感觉到“压力山大”。

“北京的房价在节节攀升。”王凯十分苦恼地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去年底他中意马家堡小区的一套房子是3万/平方米,现在已涨到3.5万/平方米。这种冲刺似发展的速度也逼得他不得不加紧看房的脚步,争取在房价更高前买下心仪的房子。

除了要用周末的时间看房,关注各种与房子相关的信息也是王凯平时的“功课”之一,最近很热的“房产税”自然也在其中。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我国现行房产税中,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教授吴景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当前人们所关注的房产税,其实是开征个人住房税的改革。”??2011年1月28日,重庆市政府、上海市政府正式成为房产税改革试点,开始向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尽管北京目前还未成为开征房产税的试点城市,王凯却对此充满了希望,“我期望征收房产税能够抑制住当前的高房价”。在当前房价高企的时期,大幅飙升的房价已成为很多民众不可承受之重,像王凯一样寄希望于房产税来调节房价的群众不在少数。

近日,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简称“北大-林肯中心”)公布了一份该中心2010年暑期所作的有关征收房产税的民意调查数据。

他们随机选取了北京、上海、深圳和成都四个城市共计2500户家庭(北京市1000户,其他3个城市各500户)。通过调查统计,在受访的2500个家庭中,有42%的家庭支持征收房产税。而如果房产税收能够用于降低房价的话,那么支持征收房产税的家庭比例就由原来的42%上升至65%。

“作为一个直接向房产持有者开刀的税种,房产税自然被寄予了‘劫富济贫’、‘打击房价’等期待。”但吴景明坦言,从目前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情况来看,开征房产税没有对当地的房价产生什么影响,房产税并没能成为抑制房价的“定海神针”。

对此吴景明指出,两试点地区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难以对房价起到有效抑制作用的主要原因。

房产税征收范围来看,重庆的方案是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以及在重庆无户籍、无工作、无投资的外地炒房客的第二套房开始征税,税率为0.5%至1.2%。

上海则将房产税征收对象界定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并超出人均60平方米以上部分,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住房,税率为0.4%至0.6%。

吴景明指出,要想让房产税具有控制房价的功能和作用,必须要针对目前大量存在的存量房进行征收,通过征税来促使多套持有的住房和囤积的住房被拿出来出售或出租。但从目前来看,上海只针对增量房进行征收,没有涉及存量房,个人之前无论拥有多少房产也无需纳税,房产税没有起到调控功效。

与上海相比,重庆方面虽提出了对存量房进行征收,但范围仅限于高端的豪宅。今年1月1日,重庆再次将高档住宅的应税价格标准调高了627元,单价达12779元才缴房产税,而去年该市别墅均价为11279元/平方米,这意味着仅有少量高端别墅才符合征收范围。

“上海只对增量征收、重庆只对存量豪宅征收,这些都让实际效果大打折扣。”吴景明认为,要使房产税真正发挥出功效,从增量房向存量房过渡应是必然趋势。“但存量房获取渠道复杂多样,难以一概而论,因此这也是房产税改革的难点所在。”吴景明说。

房产税推行任重道远

近些年来,各界对房产税改革的争论一直在持续,在吴景明看来,1月15日温家宝总理再次提到房产税,已经表明了政府大力推广房产税改革的决心,而房产税改革的提法变成“中长期”,也充分表明了房产税改革的复杂性。

其实,自2011年1月28日,房产税试点在重庆和上海两市启动,有专家就认为,这是来年扩大试点的伏笔。然而2012年新试点并未确定,不少人认为2013年房产税试点扩容会是板上钉钉的事。

但在今年1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汪康的一席话,打断了不少人的猜想。

汪康在出席中国企业发展高层论坛时表示:“虽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正在积极研究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的方案,但房产税试点扩容非常复杂,也非常敏感,特别是当前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下子拿出一个非常完善、推行的方案可能还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扩大试点还要经过更大范围的讨论。”??对于这种“谨慎”的态度,吴景明表示赞同,他告诉记者,房产税改革确实还需要更多的讨论和研究,不仅存量房征收问题是个难点,目前就连房产税最根本的定位问题,都未有定论。目前学界普遍存在两种意见,一是房产税应定位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不应以再分配为目的,房产税集中收缴后,主要用于提供地方公共服务;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任何税收都不仅仅是财政问题,结合中国实际,房产税应定位为一个调节性的税种,用于调节住房消费行为、房价和抑制贫富差距,而不应成为增加地方收入的一个措施。

房产税的征收绝不能仅是为了完善税种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而必须要起到抑制高房价、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吴景明认为,征税应分层次来进行,对拥有多套住房、占用更多资源的人要多征税,因此当前房产税的征收应先从富人、官员等人群入手,以他们为切口实际效果明显也会得到民众支持,之后房产税征收范围可以再逐步向所有民众推广扩大。“只有先明确了定位,才能进而制定免税面积、起征点、税率等细则。”??“房产税涉及到每个公民的利益,因此要全面推行,必须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吴景明指出,目前上海、重庆两地试点的方案都是依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的精神制定,并与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中“非经营房产不征税”的规定相冲突。如果房产税一直没有坚实可靠的法律支点,势必造成今后征收工作的障碍,而且作为税种,其税制也应该全国统一,因此房产税的立法问题必须提上议事日程。

相比立法层面,经济学家易宪容则更多地对房产税的实际操作表示了担忧。他坦言在当前国内财产不公开的情况下,税务部门连一个公民有多少套房产都核实不清楚,更不用说对公民拥有房产以及根据套数情况进行课税。而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贸然推进房产税改革,可能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对此易宪容建议,全面开征房产税前要先对现有的住房进行全面普查,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住房档案,然后设计公平公正的税收制度,以此来确定对不同的住房采取不同的税收优惠减免。只有具备了详实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科学的估价方法和税收征管能力后,房产税的开征才能切实有效的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

“全面推行房产税改革还需要时间。”吴景明提出,推行房产税征收必须要经过全面细致的研究,决不能让房产税给绝大多数民众带来新的经济压力。比如当前一些房产持有者用提高价格的方法意图将房产税转嫁给买家,这就需要在各税种之间、各环节之间建立相互配套的有机联系,具体有效的解决措施也要进一步研究。

“我认为今年房产税改革不会有太大的变动,增加试点的可能性也不大,距离全面推行房产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吴景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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