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各种各样的专家忽悠了好几年之后,房产税今年又将与人们爽约,其实社会对于房产税的关注,与其说是盼望打压房价,还不如说是“无房阶级”对“有房阶级”的羡慕嫉妒恨,房产税能当成控制房价暴涨和拯救房奴的救命稻草吗?在笔者看来这显然很难做到。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汪康在1月12日举行的中国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虽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正在积极研究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的方案,但目前要提出一个完善的方案还有难度。这一表态再次将房产税的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让许多怀揣着房产税控房价的愤青们再次失落。
首先让我们先看看房产税为何物?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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