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在记者离开沭阳后不久,沭阳县茆圩乡政府还真给本刊发来了一份材料“关于茆圩乡青坊村相关土地使用及资金情况的说明”。该材料称,这147亩耕地除了群众自拆自建房屋和建筑商为农民代建房屋占用33亩以外,其余全部用于公共道路、绿化用地、幼儿园、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等等公共事业。至于卖地获得的款项,全部都在乡财政所帐上,且“有据可查”。
这份材料显然没能让失地村民信服,他们在与记者后续沟通过程中一再提出质疑:茆圩乡政府以租代征140多亩耕地大搞房地产开发有何依据?即使是部分土地用于公共事业,其违法占地的性质也不能改变,在广大村民一再举报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为什么仍然不闻不问、不予查处?刘周清非法卖地所得到底是进了乡财政还是中饱私囊纪检监察部门是不是应该有个调查结论?一份乡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算怎么回事?
本刊对此事件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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