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盐湖区疑私自囤地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3-01-08 10:30:00

岳坛村400多亩农田于2012年11月24、25日被推平,盐湖区欲在此建设“中央商务区”。

为什么没有国家批文,基本农田却能一次次被变通、被规划、被强占?为什么“市民服务中心”变身“理想城”,继而又变身“中央商务区”?为什么“交警支队第三事故组”变身一幢幢私宅?为什么千亩公园变成几百亩,余下的大片土地成了“储备”?为什么本该长期不变的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总是说变就变?为什么违规违法征地总是过关闯隘如履平地而缺乏有效监督制约?

直面一片片良田的逝去,我们不禁要问:你蚕食我蚕食,“土地红线”如何不风蚀?你变通我变通,国家政令如何行得通?

——记者手记最近,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姚孟办事处岳坛村部分村民给本报来信,反映盐湖区政府违反法定程序征收该村480亩耕地建“市民服务中心”以及其他几起违规占用土地的事情,记者赴运城市作了调查了解。

贴出一纸《告知书》

没有批文先毁田

12月19日中午,记者来到地处运城市区北部近郊的岳坛村口。顺着“岳坛村”指示牌向东走百余米,一条南北向小路两侧的耕地,基本上已被夷为平地。推土机履带轧过的痕迹清晰可见,小路东侧还有少数刚冒出土的麦苗,在寒风中微微抖动着。

岳坛村7组村民邢文学、王秀娟夫妇因拒绝签字,他们的蔬菜大棚在这次平地行动中暂时得以“幸存”。他们说,这个大棚是2007年搭建的,长150米、宽10米,约2.2亩,每年种两茬菜,一年下来净收入有八九万元。

王秀娟告诉记者,11月24、25日,推土机在这片地里没日没夜地推了两天,麦苗、果树都被推没了,连地下埋的水管都被拔了。要不是他们坚决挡住,这大棚肯定被掀了。

交谈中得知,他们一家四口只有3亩地,是1994年5月按每人一亩半分的。当时还没有孩子,所以只有他们两口子的“口粮田”,按承包期30年不变算,可以种到2024年。全家生活用的钱都指着这块菜地。“征地按每亩8.5万元一次性补偿,只是我们种菜一年的收成。”邢文学说。

村民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印章的《告知书》,上面写着:“姚孟办事处: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根据市人民政府安排,决定拟征收你办位于新规划的岳北街以北,曲南街以南,制版厂以东,人民路以西的集体土地,用于盐湖区市民服务中心的开发建设。”落款日期是2012年2月3日。

村民说,《告知书》中拟征收的这些土地主要是七组和八组部分村民的承包地。他们根据《告知书》标明的“四至”范围估算了一下,有480亩左右。

建“市民服务中心”需要用那么多耕地吗?有没有国家征地的批文?为什么不给我们看?难道凭一张《告知书》就可以强行毁掉我们的庄稼吗?村民提出质疑。

12月21日,记者向盐湖区政府了解情况。一位副区长介绍说,运城地区“地改市”以后,原运城市改为盐湖区,纳入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范围内的耕地都置换出去了,原来的基本农田就变成了一般农用地。区里根据发展需要,通过市里向省里申请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这块地并非要建“盐湖区市民服务中心”,而是规划建设一个“中央商务区”。“这次平整的土地面积共有380亩(加上道路用地420亩左右),其中140亩前些年就由市里拍卖给天瑞房地产公司了,区里准备对这块地进行置换,统一规划建设中央商务区。”这位副区长表示,征地、拆迁及报批等事宜,区里委托城投公司操作。

此前村民们怀疑,区里征这么大片地,是否是打着建“市民服务中心”的旗号搞开发?如今这个疑问得到了印证。那么为什么不在《告知书》中说明建“中央商务区”呢?副区长解释,虽然这块地已定为开发用地,但具体怎么开发还没有确定,所以临时用“市民服务中心”来代替。

征地应该“走程序”

岂能说征就征

岳坛村八组共有50多户村民,这次有30多户签了字领了补偿款,有十七八户拒不签字领钱。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十几年来,有关方面曾先后三次卖八组的地:

第一次是1996年,萨瓦莱斯制版有限公司征地60亩,每亩补偿3.8万元;第二次是2004年,中机租赁公司征地100亩,每亩补偿6.8万元;第三次是2008年,以交警支队第三事故组的名义征了30亩地,每亩补偿约10万元。后来,在这片被当地人称为“果园沟”的土地上,却建起一户户民宅。

在2012年11月被推平的土地中,包含八组的200多亩。“从今往后,八组就无地可卖了,我们彻底沦为‘失地农民’了。”八组村民叶双元说,“原来每次卖地,群众不懂法律,上面说卖就卖了。现在大家有了保护‘救命田’的意识。我们也不是不讲理,就是要看看他们有没有合法的征地手续。”“有地有粮,心里不慌。”八组村民朱改凤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把我们的地都卖完了,我们今后的生活靠什么来保障?”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规定,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等。

运城市国土资源局统征中心薛保国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征地应按五个步骤进行:一是初步告示;二是与村集体签协议;三是向省政府报批;四是发布正式公告;五是进行“招、拍、挂”。通过这五个步骤产生了项目用地单位,完成了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工作,才能合理合法地进场施工。不难看出,盐湖区相关部门的推地行为存在“程序错误”。

在采访中,有村民向记者反映,以“市民服务中心”的名义征地,在盐湖区已不是第一次。2007年,有关部门曾以此为名征下岳坛村三组67亩土地和北城办事处北街社区的部分土地共200多亩。其中的100多亩被一家房地产公司买下,现正开发一个名为“鑫地·理想城”的高档楼盘。

两块农田被圈占

不知“主人”是谁

在岳坛村这次被推平的田地往北几十米处,有一大片被铁丝网圈起来的农田。当地村民说,这里名叫“姚孟滩”,有130亩,原本属于岳坛村三组村民集体所有。2003年,这块地曾被人承包过,租金按每亩地每年200元支付。到了2006年至2007年间,又听说这块地已经被人买下了。

与“姚孟滩”同时被“买走”的,还有其西边的属于七组、名叫“曲村斜”的40亩土地。被砖墙围起来的40亩农田荒草萋萋,这两块共170亩的农田,至今已闲置5年。“地主”是谁,村民均不知道。

2012年7月,三组几十位村民集体到姚孟办事处上访,想找办事处书记邢学渊问个究竟,结果却让他们十分惊讶:2007年,同组的7位村民“代表”全组村民签字,以每亩5.1万元的价格把这块地卖给了别人。而在当时,国家统征地价为每亩7.5万元。仅此一项,三组村民就损失300多万元。

那么,这170亩被“圈占”的土地属于什么性质?到底归谁所有?记者就此询问姚孟办事处书记邢学渊。他回答说,这些土地“已征、未批、未占”,没有进行过拍卖,也没办手续,不知道应该归谁所有。“当时出钱的人四五年都没联系过,时间长了,人都找不见了。”这种说法实在令人费解。

12月21日上午,记者带领运城市国土资源局统征中心薛保国查看了这两块地。薛保国证实,统征中心未受理过这两块地的征地报批事宜。他说,未按法定程序报批、进行“招拍挂”,却向农民支付了土地补偿款,这种行为有“私自囤地”的嫌疑。“私签协议、私卖土地是无效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薛保国说。

三次报批1700亩

公园仅占385亩

岳坛村三组村民向记者反映,刚建成的北郊公园征了三组87亩地,给的补偿是每亩6.6万元,而山西省的征地补偿是每亩8.5万元,每亩相差1.9万元。

北郊公园是运城市政建设的一个新亮点。在北京开往运城的K603次列车上,同车厢的运城人听说我们要去姚孟办事处出差,不无自豪地向我们推荐这座以自然园林风格为特色的“千亩大公园”。

当我们走进这座即将开园的“多功能综合性山水人文公园”时,发现它并不像想象的那样“规模宏大”。矗立在大门内侧的“北郊公园简介”告诉人们:这座公园占地25.7公顷,合385.5亩。

公园面积不足400亩,何以会被群众说成上千亩?我们在采访中得知,“民间传说”并非空穴来风。为了兴建这座公园,运城市人民政府从2008年到2011年,先后分三个批次向山西省政府申报公园建设用地。“山西省人民政府土地审批文件”晋政地字[2008]139号、[2011]240号和[2011]349号分三次作出运城市年度建设用地的批复,累计批准北郊公园建设用地114公顷,约合1712亩。这意味着,北郊公园实际用地只占报批建设用地规模的22.5%,不到1/4。记者实地踏访发现,按照征地方案应呈“田”字形的北郊公园,实际建设成了“7”字形。据悉,公园旁边3/4的土地都被“储备”起来,将留作日后房地产开发使用。

历经近些年的一次次卖地、征地,岳坛村900亩农田就这样从村民眼前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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