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株潭报报道,位于芦淞大桥东头桥头堡位置的阳光新城,是株洲目前仅有的电梯房安置小区。从外面看,小区高楼耸立,整齐划一。阳光新城的安置户主要是麻纺厂及其他周边厂矿下岗或离退休职工,能住上环境优雅的电梯房,大家都挺高兴。可最近一个月,他们却遇上了烦心事。
问题电梯运营维护拉高物业费
阳光新城拆迁安置户478户,总面积七万多平方米,共六栋高层建筑。
2011年8月,阳光新城交房,开发商承诺负担一年的物业费用。物业免费期很快过去,业主的烦心事也跟着来了——电梯物业费由业主承担。
住宅电梯的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日常使用产生的固定开支,包括维保费、检验费、电费、修理费等;二是电梯使用时间久了之后的大修以及更新的费用。如此算下来,仅电梯养护费用一个月就需要几万元,分摊到每户业主头上,一个月要交纳1.2元/平米的物业费,这让业主实在为难。
“我家房子为115平方米,一个月要缴纳138元,相当于一般商品房的物业费了。我们两口子一个月收入加起来才2000多元,还要负担小孩读书。实在负担不起。”一位陈姓业主向记者诉苦。
现状物业公司退出,小区无人管
由于物业费及其他一些问题,小区居民和前期物业公司出现矛盾。去年8月,物业公司决定退出小区。没有人打扫卫生和维修设备,小区垃圾成堆,晚上路灯不亮,小区基本陷入瘫痪。
经过房产局物业管理处的协调,物业公司同意再延长两个月的服务期。直到去年11月18日,物业公司正式退出,小区再次陷入无人管理的窘境。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阳光新城。从远处望去,灰色的外立面简约高档,很难想象这里会是拆迁安置小区。走进小区里面,每栋楼下设有多个垃圾桶,但是垃圾桶的外围有随意丢弃的垃圾,一个清洁人员正在清扫垃圾。
小区业委会主任邓国琴表示,在11月原物业公司撤离后,小区请了临时工帮忙打扫卫生。但由于业主实在出不起每月1.2元/平米的物业费用,小区至今没有请其他的物业公司。“没有专门的物业公司,电梯安全很让人头疼。由于现在的监控室是封闭的,万一电梯误伤老人和小孩,出了安全问题,谁来负责?”
解决外围商铺分摊成本,小区物业自治
为了这件事,业主委员会多次开会讨论,并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甚至还写信给市委领导。目前,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
邓国琴说,12月中下旬,在政府的协调下,小区外围商铺的物业交由小区管理。这些商铺每个月缴纳4万元的物业费给小区,分摊部分物业成本。“拆迁安置户每月缴纳0.6元/平米的物业费用,小区实行物业自治,自己聘请专业的物业人员进行管理。”
虽然这件事情基本得到解决,但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问题引发了一阵讨论。“对于电梯房来说,建筑成本只占七分之一,而之后的运营成本占到了总费用的七分之六。”株洲市房产局物业处一位不愿署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将拆迁安置房设计成电梯房,初衷是让居民住上好房子,不想却遇上这样的问题。今后的棚改房、老旧小区改造时,究竟该如何改,很值得相关方面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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