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获批:建设用地“做减法”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3-02-21 16:53:25

近日,中国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较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7平方公里。

据自然资源部介绍,《规划》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一2035年)》后,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行政区国土空间规划。

建设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被视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规划》强调,示范区将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不搞集中成片、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不走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老路。在坚守耕地保护、生态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安全管控底线的基础上,到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较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7平方公里。

《规划》明确,示范区将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江南水乡特色,构建多中心、网络化、集约型、开放式、绿色化的区域一体空间布局,扩大生态空间,保障农业空间,优化城镇空间。

《规划》提出,示范区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扩大蓝绿空间,到2035年,河湖水面率不低于20.6%,森林覆盖率大于12%。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交通出行比重提升至80%。

《规划》强调,示范区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跨区域一体化空间协同治理。聚焦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建设太浦河、京杭运河清水绿廊,统一示范区环保排放标准,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国控断面优Ⅲ类比例100%。同塑江南运河、太湖—黄浦江、嘉兴—吴淞江三条历史文化带。统筹示范区轨道交通网络,打通省界断头路。

(责任编辑:孙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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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获批:建设用地“做减法”
来源:中国新闻网2023-02-21 16:53:25
近日,中国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较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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