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出炉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21-07-19 18:35:06

五、拓宽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有效路径,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  

24.率先形成省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完善省域统筹机制,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四大建设”,全力推进省级新区、钱塘江金融港湾等战略平台建设,深入实施标志性工程,编制实施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引领优化省域空间布局。深入推进空间规划一体化,加强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深化主体功能区政策,完善分级分类型、全域全要素、全程全方位的“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公共服务供给差距,建设现代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城乡交通、供水、电网、通信、燃气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逐步实现同规同网。加快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实施“内畅外联”攻坚行动,全面改善山区、海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交通设施条件,实现高铁、通用航空“市市通”、高速公路基本覆盖10万人以上城镇、三级以上公路覆盖90%以上乡镇,加快推进轨道交通陆域县县全覆盖,推进省域内高铁网、轨道交通网、大城市地铁网三网融合、互联互通,基本建成省域、市域、城区3个“1小时交通圈”,构建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发展智慧化、均等化公共交通服务,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省,推进通村客运加密提质、客货邮融合和渡运公交化改造,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85%以上。深入推进快递业进村进厂出海“两进一出”工程,培育现代物流业,构建城乡贯通、内外融合的现代快递物流网。大力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发展,城乡同质化供水覆盖率提高到98%,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同质、同服务。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加快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南向拓展带建设,规划建设省际毗邻区、省内一体化先行合作区,建设数字长三角,促进长三角全域一体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建设。  

25.开展新型城镇化“十百千”行动。加快四大都市区建设,形成空间规划“一张图”、轨道交通“一张网”、同城服务“一个圈”。唱好杭甬“双城记”,大力培育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海洋中心城市。推进“十城赋能”,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培育未来城市实践区和现代化郊区新城,全面提升中心城市综合能级和国际竞争力,支持衢州、丽水加快打造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完善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制度,率先在地铁城市开展“隐形城市”建设试点,实施地下空间分层式、综合性开发,加强地下空间数字化管理,开展城市重大地质安全风险防控试点,切实提升城市地下空间感知能力和监测预警能力。深化城市综合治堵工程,推行数字治堵,健全“轨道+公交+慢行”绿色出行网络,推动职住更加平衡适宜、出行更加便捷舒适。推进“百县提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实施“千镇美丽”工程,滚动打造600个以上省级样板,深化小城市培育试点,深入推进龙港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探索由镇村到城、建设新型城市的新模式。  

26.大力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全省域推进城市未来社区建设,全面实施创建制,实施未来社区“三化九场景”推进行动,迭代提升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平台。按照未来社区理念实施城市更新改造行动,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推动老旧社区“微更新”,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打造多功能、复合型、亲民化社区精致生活场景。全域推进乡村新社区建设,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微改造,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核心功能配套标准化建设,所有行政村实现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建设万个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开展未来乡村建设试点,迭代升级未来邻里、现代产业、公共服务、乡村文化、特色风貌、绿色低碳、乡村善治等场景,建成一批引领品质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江南韵味的示范性乡村新社区。  

27.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以公平为基石,开展户籍、农村土地、公共服务、收入分配等体制机制综合集成改革。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杭州调整完善以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为主要指标体系的积分落户政策,全面落实杭州市区以外城市租赁房屋落户政策。深化新型居住证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积分入学政策,逐步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探索积分入住保障房制度。深化“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改革,探索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坚持稳慎原则,探索推进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全面推行人地钱挂钩、以人定地、钱随人走制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分类管理政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适时推进山区县乡镇撤扩并工作。  

28.率先探索以土地为重点的乡村集成改革。率先探索农民权益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系统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深入实施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探索农房财产权更丰富的权能实现形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乡村产业。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合规地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机制。实施农民持股计划,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抵押等实现形式,建立全省一体化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推动长三角互联互通。  

29.大力实施强村惠民行动。统筹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现代乡村产业、村级集体经济等协同发展,梯次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健全农业价值拓展实现机制。实施稳粮保供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加快打造现代种业强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适用农机具研发推广行动,全面推进“肥药两制”和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渔业、畜牧业转型升级,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到5.5万元/人。推进“农业+”行动,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一二三产融合的农业全产业链,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推进乡村产业“一县一平台”建设。健全“两进两回”长效机制,实施新乡贤带富工程,培养一批乡土人才。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推进农业农村投资集成示范改革试点。健全涉农金融机构和涉农金融产品体系,推广实施“整村授信”模式。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组建强村公司,完善“飞地”抱团机制,投入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财政资金所形成的资产产权按相应比例划归村集体所有,实现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全覆盖,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50%以上。强化村集体经济富民惠民功能,积极发挥支持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和推动养老、救助等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的作用。  

30.创新实施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紧盯缩小地区、城乡、收入差距,制定实施“三同步”行动方案,系统化建立先富带后富的帮促政策制度,集成建设省域帮促数字化系统,建设新型帮共体。实施绿色发展重点县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对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11个县(市),推行“GEP论英雄”改革,实现生态质量、绿色发展、幸福宜居全国领先,与全省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5左右。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建立县村户一体帮促机制,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和驻村工作组,省市县联动每年向全省乡镇派遣各类科技特派员1万人,开展千个单位扶千村、千个企业结千村、千个侨团(企)帮千村帮扶行动,健全社会资本、公益组织开放式共同帮促的激励机制。以全面推进全域党建联盟为牵引,推广“大下姜”乡村联合体共富模式,推进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探索党建统领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机制和路径。实施低收入群体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开发覆盖城乡、多跨协同、政策集成的低收入群体持续增收数字化重大应用场景,建立标准化清单化帮促制度,建立分类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的精准政策体系。对有劳动能力的,强化开发式帮促,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劳动增收能力较弱的,强化“帮扶+保障”,探索建立低收入人群个人发展账户,逐步改善生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强化兜底保障,提高生活幸福感。  

31.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制定实施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优化新阶段山区发展政策体系,坚持分类施策,实施做大产业扩大税源行动和提升居民收入富民行动,全面推进跨山统筹发展,推动小县大城向名县美城转型。发展“绿色+智慧”特色产业和生态工业,培育“丽水山耕”“三衢味”等山区名品,实施消费助农计划,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高标准创建“四沿”美丽富裕干线路,探索推行市场化推动山区发展新模式,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快推动干部人才资源向山区26县倾斜,加大省直机关、经济发达地区与山区26县干部人才交流力度。全省域增强海洋意识,全省域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深化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2.0版建设,深入推进甬舟温台临港产业带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海洋产业,推进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加强智慧海洋工程建设,探索省市共同设立海洋发展基金,推进海岛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加强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制定新发展阶段升级山海协作指导意见,强化陆海统筹、山海互济,按照产业链协同需求精准结对、合作共赢,深化拓展公共服务等领域协作内容。探索完善山海协作“飞地”建设机制,高水平建设“产业飞地”、山海协作产业园,支持山区海岛在省内外中心城市探索建设“科创飞地”,推行共享型“飞地”经济合作模式,打造助力山区发展高能级平台。更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加强对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支持建设“生态飞地”。全面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深化景宁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  

32.打造对口工作升级版。推进工作项目化、项目体系化、体系品牌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省外欠发达地区帮扶,全面提升对口工作绩效。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重点做好与四川等地的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丰富创新协作方式,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协作体系。长期全面精准开展与西藏、新疆、青海等地对口支援,推进智力支援、产业支援、民生改善、交流交往交融、文化教育支援,助力受援地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浙吉对口合作,推进深化开放、产业转型、创业创新、要素流动和人文交流等五大合作任务。

(责任编辑:崔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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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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