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黄红云将与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21-07-09 09:02:16

中国网地产讯 7月9日,金科股份发布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东陶虹遐以EMS邮政快递的方式给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强先生发来《关于限期发布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函》。公司根据来函要求,向实际控制人黄红云进行了核实。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收到黄红云先生回函,黄红云表示:其本人并没有与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主观意愿,但其充分尊重陶虹遐女士的意见。

若双方就陶虹遐直接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49%)解除一致行动关系,黄红云实际可支配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27.50%。黄红云与陶虹遐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解除一致行动人的手续。

另,按黄红云与陶虹遐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安排,金科控股已将其持有金科股份的3.7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其以存续分立方式设立的虹淘公司。若虹淘公司亦与黄红云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黄红云实际可支配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20.54%。若虹淘公司与黄红云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仍须满足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要求,在发布解除公告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继续遵守一致行动等义务和承诺。

金科股份认为,黄红云与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021年7月8日晚间,金科股份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公司接到部分内部员工及部分供应商反馈,称其收到了以公司股东陶虹遐署名发布的《致金科全体员工的公开信》及《致金科全国供应商朋友的公开信》,且部分网络媒体对此进行了转载。公开信中涉及的上述言论不实,并严重损害了公司声誉,公司提醒社会公众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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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昊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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