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公租房申请门槛有所放宽

来源:文汇报 2021-04-30 08:27:00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最新修订的《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自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实施意见》不仅对原先的社保连续缴纳年限等申请条件进行了放宽,另外,套均面积标准上调为60平方米,符合条件区筹公租房闲置超一年可跨区配租。

《实施意见》适当优化公租房准入条件中居住证、社保年限两项条件。准入条件修改为: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已与上海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与原《实施意见》相比取消了连续缴纳社保规定年限。

根据基层公租房运营机构的反映和建议,公共租赁住房套均建筑面积标准从“一般控制在40—50平方米”调整为“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利于增加二居室房源的配置。

在配租方面,“配租供应程序”一段中增加“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精准分配导向,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单位以及环卫、公交、快递、家政等为城市运行和市民生活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行业企业职工适当倾斜”“各区配租剩余的区筹公共租赁住房,闲置超过一年的,可通过‘市区联手’方式,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协调安排跨区配租”的规定。(记者 史博臻)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申城公租房申请门槛有所放宽
来源:文汇报2021-04-30 08:27:00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最新修订的《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自5月1日起施行。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