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5月18日,广宇集团发布公告称,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转让冬宇房产不超过1%的股权给公司跟投有限合伙杭州旭宇和舟山聚宇。
其中公司转让给杭州旭宇不超过冬宇房产的0.8%股权(即不超过注册资本金40万元),公司转让给舟山聚宇不超过冬宇房产的0.2%股权(即不超过注册资本金10万元)。
杭州旭宇和舟山聚宇系公司跟投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广宇集团认为,冬宇房产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锦上文澜”项目开发。本次股权转让系公司综合考虑项目管控和员工激励的结果,公司跟投计划是通过核心员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项目效益绑定,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提高项目运作团队管理运营的积极性,从而实现公司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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