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西投+银泰18.33亿元竞得杭州市西湖区2宗商业用地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20-04-28 11:32:18
中国网地产讯 4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集中出让8宗地块,总出让面积421亩,总建筑面积76万方,总起价110.9亿元。其中,拱墅区4宗、西湖区3宗、江干区1宗。
杭州西投置业有限公司(西投)、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银泰)以183320万元竞得西湖区2宗商业用地。
其中,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11-01地块编号为杭政储出[2020]23号,位于西湖区,东至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11-R21-02地块拆迁安置房,南至之江度假区单元C3/C2-C-1-03地块、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11-B1/B2/S42-03地块,西至枫桦西路,北至淀山浦。出让面积50685㎡,建筑面积152055㎡,起始价95233万元,楼面价6263.06元/㎡,竞买保证金19100万元。
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11-05地块编号为杭政储出[2020]24号,位于西湖区,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梧桐路,西至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11-B1/B2/S42-03地块,北至规划道路。出让面积47002㎡,建筑面积141006㎡,起始价88087万元,楼面价6247.04元/㎡,竞买保证金17700万元。
出让文件显示,上述两宗地块竞买人需在取得《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与杭州麦岭沙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建设。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需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经济合作社组织占项目公司股份不少于51%,其余股份可由竞买人在报名时书面申明出资构成。待项目公司组建完成30个工作日内,凭地块《土地出让合同》及项目公司已组建完成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申请与我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调整受让主体。
本合同项下宗地为杭州麦岭沙股份经济合作社10%留用地,项目建成后,杭州麦岭沙股份经济合作社应持有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含物业用房面积)51%的房产,且不得转让;除国家和省、市有特殊规定外,其他49%部分房产可以按照规划批建的最小产权单元分割转让和销售;在本村范围内公告并经村民(或社员、股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社员、股民)代表同意,报经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并报区政府(管委会)批准,可按本合同规定进行抵押,抵押所得价款应全部用于本留用地项目建设,不得用于其他建设和投资。以上特别条款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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