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大正回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19-12-06 10:46:11
中国网地产讯 12月5日晚间,新大正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告显示,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同时,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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