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近半数小区可“微信投票”表决物业问题

来源:南方日报 2019-08-10 09:05:15

经过前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8月6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简称《规则》)。根据该《规则》,市民只要关注相应的微信公众号,就能微信投票表决小区事务。目前,广州市内已有近半数小区建成电子投票数据库,预计到明年年底,将实现全市覆盖。

破除投票“暗箱操作”表决明细将清晰可查

“过去那种书面投票方式效率很低,要靠‘扫楼’才能完成。而且投票的公信力也比较低,因为投票人的身份和内容,都可能参假。”广州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处长陈锦煌说。

以往,“小区业委会选举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联手侵害业主权利”等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缺少公开、公正、高效的议事表决平台。如今,这些难题都将迎刃而解。

此次《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规定,“电子投票”是指以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以下简称“投票系统”)为平台,业主通过微信等互联网技术手段,对物业管理活动中依法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为保证电子投票的真实有效,业主应提供本人经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用于电子投票。投票前,须关注“广州物业管理”微信公众号,并按照操作提示将业主身份与微信公众号绑定。投票后,业主可查询本人的表决意见。

业主的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未明示表决意见的业主不计入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人数。

电子投票的“公开透明”在于:投票系统自截止时间起,将自动统计表决意见,自动生成的电子投票表决结果和表决明细均可查询。

据悉,表决结果包括:已投票业主的表决意见汇总,已投票业主的总人数和建筑物总面积,未投票业主的总人数和建筑物总面积等内容。表决明细包括:已投票业主的地址(房号)、专有部分面积、投票形式、表决意见等内容。

此外,投票系统保存表决结果、表决明细的时间将不少于5年。

小区13项重大事项均可电子投票表决

如何启动投票程序,投票又具体能表决哪些事项呢?对此,此次《规则》明确:凡是应当经“双过半”及“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重大事项,均纳入电子投票范畴。具体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续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依法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合法经营,管理和使用经营收益;审议业主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收支预结算报告;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贴标准和业主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薪酬标准;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与业主大会决定相抵触的决议等。

除了明确13项重大事项外,《规则》还制定了“兜底”条款,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约定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都应进行电子投票。

“原则上,凡是已建立电子投票数据库的,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都应当采用电子投票。”陈锦煌介绍,目前已经试点使用电子投票的小区,业主的投票率大部分都达到了70%以上。

对于少部分老年人因身体不便、不会使用微信等客观原因,不能使用电子投票的业主,此次《规则》明确:可以在电子投票期间书面委托居民委员会或代理人投票。居民委员会应当妥善保管业主书面委托书,保存时间为5年。

据介绍,截至目前,广州已建立电子投票系统的小区有1560个,接近在册住宅小区总数的一半。已开始使用电子投票系统的小区有87个。预计到2020年底,广州所有住宅小区都将实现电子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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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2019-08-10 09:05:15
经过前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8月6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简称《规则》)。根据该《规则》,市民只要关注相应的微信公众号,就能微信投票表决小区事务。目前,广州市内已有近半数小区建成电子投票数据库,预计到明年年底,将实现全市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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