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精准“识绿”标准体系,浙江试验区率先初步构建了较为可行的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等标准认定程序和方法,形成清晰、可执行的评价规范体系,保障绿色产融精准对接。
此次提出的深化区域金融改革举措中,还有多项内容涉及金融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如将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程度,推动金融业以及金融市场开放,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同时,还将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和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审慎评估相关金融产品的功能、适用程度,便利居民交易和企业融资。
“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当前,区域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形成了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多个未来发展的增长极,区域金融改革也要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和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曾刚说。
值得注意的是,陈雨露透露,下一步,区域金融改革将更加注重压实地方责任,并建立动态调整的区域金融改革工作机制,形成“有进有退”的良性工作机制。对于试点期限已经到期并且顺利达到试验目标的试验区要及时结束试点,对于确有必要继续深入探索的试验区要在第三方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动态调整试点任务。
曾刚表示,建立动态调整是区域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抓住了试点意义的要害。区域金融改革创新需要一个试错的过程,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评估机制,衡量和评价试点改革好坏。对于好的试点经验进行推广,而对于不好的则及时叫停或调整,这有利于改革试点发挥更大价值。
“当前,很多试点地区都取得了一些成效,区域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将加速新模式、新经验在全国推广。不过,区域金融改革也要结合区域自身经济特点,防止只要‘帽子’不干事,也要避免部分地区过度特殊化,推动地方将改革做深做实做细,为国家金融改革奠定更好的基础。”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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