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29日晚间,广宇集团发布公告称,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为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广宇集团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为杭州贵宇继续提供不超过2.2亿元的财务资助。
此前,公司原子公司杭州贵宇增资完成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广宇集团将对其提供资金系财务资助行为。广宇集团将对其提供的股东借款8000万元资金在增资完成后,将作为财务资助予以确认。
截至公告披露日,广宇集团对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2.25亿元(含本次确认金额),无逾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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