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阳光股份:公司股东与京基集团的股权交割因涉及外汇风险而暂停交易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19-04-10 14:40:12
中国网地产讯 9日晚间,阳光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LTD. (EPDP)与京基集团的股权转让交易仍在谈判协商中,尚未签署任何协议。本次交易存在的核心分歧为股权交割涉及的外汇风险,即使双方最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仍可能存在由于外汇审批因素导致的股权转让款无法汇出给予转让方的交易风险。
公告称,阳光股份于2019年4月2日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EPDP转让公司股权给京基集团的原因:
EPDP认为京基集团就本次股份转让的报价符合其自身回报要求,但考虑到京基集团系国内著名企业,EPDP认为京基集团有能力完成本次股份转让,因此EPDP没有对京基集团的财务状况、收购资金来源、收购意图进行背景调查。据阳光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及京基集团提供相关数据说明,该股权转让交易具有真实性与可行性。
2、就公司股票停牌、复牌存在矛盾,结合本次股权转让交易进行说明: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发出《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披露由于EPDP上层股东结构复杂,签署正式协议的内部决策及审批流程较长,故预计将于2019年4月1日完成正式协议的签署,公司股票承诺于2019年4月2日复牌。
由于EPDP提出若本次股份转让完税后的全部价款未能于2019年8月30日前办理完毕外汇手续并汇出至该方境外账户的,则尽管相关股份已经完成过户登记,EPDP仍有权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及没收定金,而京基集团则认为相关外汇风险不应由其承担。截至2019年4月1日,双方并未就该等分歧达成一致,故未能按照原定计划于2019年4月1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3、就京基集团(康达尔控股股东)、康达尔集团与阳光股份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领域的说明和解决措施及本次收购的目的和必要性:
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方面,阳光股份与京基集团、康达尔之间不产生实质性竞争,不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在商业管理与经营方面,京基集团控制的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阳光股份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竟争。京基集团控制的康达尔主营业务中不包含商业管理与经营业务,康达尔与阳光股份之间在商业管理与经营业务方面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在商业管理与经营业务方面,京基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本着有利于阳光股份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将在五年内逐步采取资产重组、委托管理、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业务的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京基集团本次收购主要是基于对阳光股份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认同,拟通过本次收购取得阳光股份的控制权。
阳光股份和京基集团双方业务互补和协同效益明显,本次收购有利于进一步扩宽上市公司在商业经营与管理领域的业务,提升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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