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下周一起实施入户新政 满“两个5年”即可申请

来源:南方日报 2018-10-12 17:29:55

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被取消入户资格

新政实施后,预计最快什么时候能获得审批,市民需要多长时间才可以领到户口簿?叶敬军说,按规定,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属省外迁移的,受理分局在群众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后,再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属省内迁移的,受理分局在审批通过后3个工作日后,即提交申请18个工作日后,申请人便可领取户口簿。因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最快将于11月初领取到户口簿。”叶敬军说。

据悉,公安机关在受理入户申请过程中,如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有疑问,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且核查时间不纳入审批时限内,对核实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经查实公安机关将取消申请人入户资格,注销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李耀光说:“已申请在东莞的户口还将被退回原户口迁出地,且东莞5年内不接受申请人及随迁人入户申请,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东莞市公安局还将定期把户籍迁入人员相关信息通报给辖区卫生计生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和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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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新政办理指引

一、申请条件

“两个5年”入户的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一)持东莞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

(二)在东莞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只要申请人符合“两个5年”条件,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一起随迁,公安机关对“两个5年”条件的审核只针对申请人本人,只要申请人本人符合条件即可随迁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

二、迁入地址与申请地点

按规定,申请人如在东莞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须向房产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入至自有房产中;申请人无自有房产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如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

“两个5年”入户在入户地址选择上较现行人才入户政策更明确要求在东莞拥有自有房产的,申请人必须首选将户口迁到自有房产中;同时市公安局正与房管部门对申请人在东莞是否持有房产的情况进行联网核查。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个人迁入的,只需要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养老保险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的省直属企业员工,申请人还需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打印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

2.申请配偶随迁的,除提供申请人个人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

3.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除提供申请人个人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同一家庭户内,且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户主的,可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如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须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

4.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①迁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②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或已盖单位公章的扉页复印件。

焦点

1 是否增加办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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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下周一起实施入户新政 满“两个5年”即可申请
来源:南方日报2018-10-12 17:29:55
10月11日,东莞市公安局与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公安部门在户政、居住证管理中落实“放管服”工作,推行户政业务网上预约和户政、居住证业务网上办理服务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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