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对新入市商品房售价进行联审 提高预售审批门槛

来源:中国网 2018-09-12 17:21:19

五、合理控制商品房上市供应节奏。对于规划建设规模不大于5万平方米的楼盘,其商品房预售必须整体申报;对于规划建设规模大于5万平方米的楼盘,其商品房预售单次申报规模不得小于5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对取得预售许可的楼盘,必须将准售房源全部公开,并在楼盘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房屋销控表,不得分期分批销售。

六、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国有租赁企业发展,并充分发挥其对市场的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

七、严格执行失信惩戒制度。对于存在无证销售、违价销售、捂盘惜售、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捆绑搭售、签订阴阳合同,以及未明码标价、未“一房一价”或收取标价以外费用的建设单位,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约谈,并暂停其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依法上限处罚,从严联合惩戒。

八、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与检查。完善全市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对房地产价格实行动态监测,建立预警机制。加大对商品房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区政府属地管控责任,实行市、区联动。各相关区政府要成立由市场监管、住建及相关执法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定期发布权威信息。严厉打击利用各类媒体炒作渲染房价上涨、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对个别捏造信息、虚假报道、造谣滋事的媒体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强化责任追究。各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工作专班,确保工作落实。对未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十一、附则

(一)本意见适用于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六区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控工作;呼兰、阿城、双城三区可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参照执行。

(二)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适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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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对新入市商品房售价进行联审 提高预售审批门槛
来源:中国网2018-09-12 17:21:19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商品房价格的意见》,对新入市商品房售价进行联审 提高预售审批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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