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发布,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国网地产微信公号
图说热点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