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国土部获悉,自3月1日起,将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力争到2015年年底,全国全面颁发新版证书。另外,“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而房地产税的问题由国家依法决定。
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表示,《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登记簿一致,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有错误的外,以登记簿为准。登记簿是不动产登记的核心载体,由登记机构管理;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权利的法定凭证,由权利人持有。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十分重要,意义重大。
针对城乡社会普遍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王广华强调,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现行法律法规明确,世界普遍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这样的念头应该打消。
对于社会舆情上房地产税问题山雨欲来之势,王广华说,尽管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不动产税收的技术基础,但税收问题只能根据税法有关要求,依税收法定原则,由国家依法决定。
王广华指出,我国不动产实行“属地登记”制度,具体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主要在市、县。职责和机构整合完成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条件,根据全国各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最新进展,全国有30多个市(州)、70个县(市、区)完成了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基本具备了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条件。但考虑到上述地区还要进行业务流程再造、登记系统对接、统一窗口设置等必要的技术准备,也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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