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革未入短期工作日程 将按原有逻辑展开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5-05-20 09:20:00

对于被“罩上一层雾气”、短期内并未被纳入改革日程的地产税改革,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认为,这只是具体的推进过程中一个策略性的掌握,一旦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分化见了眉目,后面改革的安排还会按原有逻辑展开。

“到目前为止,地产税在2017年正式推出的可能性罩上了一层雾气。”在5月19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行的第71期“经济每月谈”上,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如此表述。

5月18日,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对于2015年财税改革中税制改革的内容规定,并不包括推动地产税立法工作。

而在19日的论坛上,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指出,在过去多年的改革文件,特别是三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治局审批的财税配套改革方案,已经形成了地产税改革的基本指导意见,即“加快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样一个指导方针。

贾康说,“具体的推进过程中这是一个策略性的掌握,这是我的解读。一旦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分化见了眉目,我觉得很可能在今年下半年就差不多见眉目,后面改革的安排还会按原有逻辑展开。”

地产税改革方案重点2016年可出

目前各方讨论的地产税,是指对居民购买房地产后持有时缴纳的税收。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地产税做了安排。

该方案提出,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但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没有地产税的改革内容,刚刚发布的《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中亦没有提及地产税

这被许多人解读为地产税改革的推进已经“渐行渐远”。贾康解释说,今年两会上总理报告里确实没有提这个事,但是预算报告里讲到了要配合立法,我理解现在在调控方面特别关注房地产的调整和整个经济运行态势的关联,在短期的考虑上没有把它列在工作的日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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