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中国首页 | 城市运营 | 公司报道 | 政策风标 | 专题
策划:何明/页面:吴爽/图片:甄鹏
 编者按
  岁末年初,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楼市调整政策频出。二手房营业税优惠终止、国四条、土地出让金比例调高至50%、国十一条以及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等为当前火热的楼市注入了一剂良方。
   今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公布了《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落实《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两个文件……【详细
京广津沈等城市部分银行暂停个人房贷
北京出台商品房预售新规 杜绝内部认购
四部委出台新规 严控公积金贷款
地方调控细则密集出台 监管决心引发诸多期待
房产税开征在即:将覆盖个人非营业性房产
深圳版“国十条”出炉 业内评价“心太软”
各地楼市新政呼之难出 青岛北京细则好孤独
北京调控楼市:同一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住建部:未获预售许证 房企禁收定金
国务院: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50%
北京楼市政策11条出台 购房优惠终止
温家宝:抓紧落实政策 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二手房营业税细则揭晓 对未来市场影响有限
国四条释放清晰信号 楼市高烧当有效遏制
“国十一条”揭露楼市五宗最 遏制炒房效果待察
央行称调高存款准备金率并非政策收紧
“国十一条”:在回归中进步
房地产新政密集出台 六大部委详解调控令
 政策一览
 中央调控政策
时间
部门
政策
细则
2010年11月16日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通知》中明确,为切实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包括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2010年11月15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外汇管理局
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只能在境内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而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2010年11月3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五成且利率上浮10%,停止三套房公积金贷款。
2010年10月19日
央行
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2010年9月29日
国家有关部委
国家有关部委再推多项铁腕政策,包括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等,以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
2010年9月27日
国土部、住建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2010年5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
2010年5月14日
国务院
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
2010年5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
2010年5月4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财政部
《通知》强调,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严肃处理,直至收回廉租住房,并取消该家庭在一定时间内再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
2010年5月2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5月2日宣布,从5月1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暂不上调。
2010年4月22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严格建设管理,规范准入审核,强化使用监督,加强交易管理,完善监督机制。
2010年4月17日
国务院
国务院17日发出的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2010年4月14日
国务院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临时性措施,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2010年4月1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加强预售商品住房交付和质量管理;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此外,《通知》还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预售商品住房项目清理。
2010年2月12日
中国人民银行
央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2010年以来的第二次上调,调整后的存款准备金率将达到16.5%。
2010年2月11日
银监会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资金投资于房地产信托产品的,理财客户应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有关合格投资者的规定。 二、信托公司以结构化方式设计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其优先和劣后受益权配比比例不得高于3:1。
2010年1月12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为增强支农资金实力,支持春耕备耕,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暂不上调。
2010年1月7日
国务院办公厅
一、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二、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三、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四、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五、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
2009年12月22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通知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09年12月17日
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
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
2009年12月14日
国务院办公厅
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二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三要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地方调控政策
时间
地区
政策细则
2010年11月22日
成都
根据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发布的通告,从11月22日起,成都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进行调整。其中,对于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要求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而贷款利率则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对于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010年11月17日
杭州
《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出台,杭州市主城区11月20日后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都将按照该《细则》实行预售资金监管。
2010年11月17日
成都
成都市下发《关于执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 的通知》(下称《通知》),从11月18日开始,成都市房管局以及各区(市)县房管局将严格贯彻执行境外个人买房“一人一套”的政策。通知明确了以18日为时间“临界点”,预售商品房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商品房现房销售及二手房买卖房屋以登记受理时间为准,在11月18日及以后发生的,按新政执行。
2010年11月14日
青岛
在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市国土局相关领导公布了青岛市楼市细则,《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备案管理暂行规定》、《青岛市商品房预(销)售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和注销房预告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3个规范性文件正式实施。
2010年11月3日
苏州
通知指出,市区暂定本市以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市区新购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产登记。居民家庭签订住房买卖合同时,应书面声明保证所购房屋为本意见施行后新购的唯一住房。
2010年10月25日
北京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报经市政府批准,出台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0年10月19日
大连
我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2010年10月15日
广州
第一是户籍家庭和常住的非户籍家庭,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子女,常住就是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常住的非户籍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宅,第二非常住的外地家庭不可以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第三未满18岁的人士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第四境外机构和个人住房严格按照住建部等部门2006年171号文有关的政策执行,广州市城区、直辖区。
2010年10月13日
成都
成都市房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试行)》,该《办法》定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2010年10月13日
三亚
对包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内的三亚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从10月12日起只能在三亚市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
2010年10月13日
海口
从10月14日开始,对包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内的海口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至12月31日只能在海口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
2010年10月13日
天津
自10月13日本通知发布日起,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对于违反规定购房者,将不予受理权属登记手续。
2010年10月12日
南京
保障本市居民自住改善型和外地来宁工作需要购房。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严控投机炒房,对违反上述规定、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银行不予贷款,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2010年10月12日
杭州
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并提出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
2010年10月11日
温州
规定“一个家庭在温州市区范围只能限购新开楼盘住房一套(2010年6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违反规定购房的,其《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登记备案时将不予通过。”
2010年10月11日
江苏
昨日江苏省公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共有六大方面24条细则。在该细则颁布的同时,江苏省《关于调整我省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0]33号)正式发布,全省契税政策全部明朗化。
2010年10月10日
福州
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五城区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五城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五城区继续购买商品住房。
2010年10月9日
宁波
从即日起,宁波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宁波只能新购1套住房;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宁波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对于无法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户籍居民,将暂停在宁波购房。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2010年10月7日
上海
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于上海市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房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非本市居民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前两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提高商品住房预售门槛。对2010年7月1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求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方可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
2010年10月1日
厦门
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010年9月30日
深圳
细则:在本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2010年9月30日
浙江
开发商收存商品房预售款将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户,未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的项目,不能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资金使用实行封闭式管理,银行将根据项目节点完工证明,分批次向开发商支付资金。
2010年6月6日
河南
6月6日,河南省住建厅下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抓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通知中要求,省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立即对开发商土地闲置和炒地行为、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挪用房地产贷款、虚假按揭骗贷、挪用预售资金及其他违规融资等行为、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违反房地产税收管理规定等行为进行查处。
2010年5月22日
济南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出台监管新政,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但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
2010年5月21日
广州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10〕10号)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意见》(简称“国十条”广州细则)21日正式公布,“国十条”广州细则明确将工作重点放在加强住房保障、增加有效供给、规范市场秩序等供应端的调控措施上。并提出了具体、量化的调控目标。
2010年5月21日
重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渝十条)于21日发布,一是严格执行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大幅度提高的信贷政策。二是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并加紧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三是继续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
2010年5月21日
福州
福州日前出台五项楼市调控具体措施,虽未对"家庭限购令"与"限制外地购房"等几项备受关注的条令作出相关规定,但细则提出实行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以及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给楼市调整留下了弹性空间,符合福州实际。
2010年5月20日
武汉
武汉市出台了《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和在建在售商品住房项目清理的工作方案》。《方案》瞄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捂盘炒作、任意抬价等违规行为。据悉,这也是“汉版”楼市新政的“第一枪”。
2010年5月17日
合肥
合肥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合肥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工作,杜绝商品住房预(销)售中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的经营行为,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2010年5月17日
浙江
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重申了坚持贯彻国务院新“国十条”的房产新政,不过对家庭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给予优先,同时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2010年5月15日
厦门
为贯彻执行中央、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厦门市政府于近日出台了厦府{2010}161号文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2010年5月6日
深圳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这个被称为深圳版“国十条”的新政规定: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0年5月5日
西安
西安楼市“16条”出台,称将在今后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及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盘活住房租赁市场。
2010年5月5日
北京
2010年4月30日
北京
北京市政府迅速制定并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再推十一条措施,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通知精神。
2010年4月26日
海南
海南出台十一条楼市新政细则明确指出,自2010年5月1日起,海南省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及合同注销备案制度。在订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除特殊情形外,严禁办理房屋转让和更名手续。
2010年4月26日
青岛
青岛在26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在意见中,“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严厉限制投机性购房”被放在突出位置。意见规定,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以家庭为单位,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0年3月1日
广州
3月1日,最新出台的《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规定,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将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一次性征收闲置费,土地闲置增值后,开发商还要补交“增值地价”。
2010年2月26日
北京
2月26日下午,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自2010年3月1日(含)起,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其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2010年2月23日
广东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下发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督规范”(简称“粤四条”),并从广东的实际情况出发,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0年2月21日
北京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等12家单位联合提出《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 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共提出了11条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2010年1月10日
杭州
杭州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内容包括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继续营造良好的住房消费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
2010年1月10日
宁夏
宁夏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已备案商品房6个月内不得涨价。
2010年1月9日
合肥
合肥市土地交易今年实施新规定,拍卖、挂牌的土地均须标明开工、竣工日期,开发商延期开工可能被收回土地使用权。
2010年1月8日
南京
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今后土地出让金的首付比例将严格提高至50%,同时,对出让地块的面积也做了限制,南京市区(包括江南八区及江宁、浦口、六合三区)不得超过20公顷。
2010年1月7日
银川
银川市对《银川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廉租住房暂行规定》有关内容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实物配建廉租住房建设成本抵顶标准,由原来暂定的市区2000元/平方米,分区域细划,并分别调整为西夏区3000元/平方米,兴庆区、金凤区4000元/平方米。
2010年1月6日
上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政策,明确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3.4平方米、再次购房,为购买"改善型住房"。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80万元降低为60万元。同时,上海对"投资投机性购房"将收紧公积金个贷。
2010年1月6日
武汉
新修订的《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开始实施,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由各区政府负责廉租房的建设、分配和租赁管理;廉租房的物业费由政府承担;廉租房的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主要采取集中建设,或在经济房、商品房和危改项目中配套建设。
2010年1月6日
北京
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了《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新建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公共建筑等若使用太阳能供热,太阳能集热器利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将享受每平米200元的补贴。
2010年1月5日
南京
南京市房产局、财政局正式公布了“南京市2010年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其中对自住型的“首购房”给出了“严格的认定”:必须在南京市区范围内无产权住房,才能获取0.5%的契税补贴。
2010年1月5日
青岛
青岛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发布《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中划拨土地处置操作办法》,明确了对于实施国有产权转让的企业,其划拨土地与其他国有产权共同挂牌,成交后分别办理相关手续;规定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挂牌底价应综合考虑土地价值、国有净资、职工安置费用和欠薪费等,由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确定;提出了挂牌转让收入的处置方式,要求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入"收支两条线",土地出让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2010年1月5日
上海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税收信贷政策调整、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加强市场监管四方面采取措施,遏制地价、房价过快上涨。
2010年1月4日
重庆
重庆市发布了限制用地禁止用地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增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土地供应政策,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2010年1月3日
上海
上海市房管局等五部门发规严控土地供应,确定新一年土地政策基调。包括明确土地首付不低于50%,商品住宅项目宗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20公顷,分期缴纳全部土地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特殊项目可约定在2年内缴清,土地首付不低于50%。
2010年1月2日
厦门
厦门市出台规定,过渡安置补助费的起算时点为从被拆迁人签署被拆迁房屋移交单,并将被拆迁房屋完整移交给拆迁人之月起,计发过渡安置补助费。停发时点为安置房已竣工验收且具备交房条件的,拆迁人应予公告(或书面通知被拆迁户)交房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2010年1月2日
上海
上海市工商局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经适房购买家庭擅自转让、出租经适房时,将被收回购买房屋。
 政策效应
  二套房贷新政分析
二套房贷新政解读分析
21世纪不动产:楼市拐点或来临
北京中原地产:城郊倒挂或更加严重
伟嘉安捷:或抑制疯狂的购房需求
媒体报道
[南方日报]楼市二季度或迎来拐点
[每日新报]新国十条出招 楼市有震感
[浙江日报]组合拳打向高房价“命门”
[京华时报]业内称房价将跌30%
[人民日报]楼市新政精确打击炒房者
购房者声音
二套房贷变50%限制改善型需求
二套房贷新政或打击部分买房人
二套房贷首付50%对市场的影响

李战洪:二套房贷首付五成难改楼市向上局面

  短期内,楼市的交易量肯定会有所下降,但难以改变房地产市场整体向上的局面……【详细

尹中立:新政剑指投机炒房 未来或出台物业税

  差别化的信贷政策能够有效抑制楼市的投机行为,遏制炒房现象,未来房地产市场或进行新一轮的调整……【详细

杨红旭:二套房贷执行部门压力增大

  这项政策比较严厉,但也属意料之中,符合此前的政策基调。这显著提高了购二套及以上房子的贷款门槛和融资成本……【详细

陈云峰:楼市销售量或降四成

  对楼市的影响力度将会很大。政府上调10%会影响到20%的房屋购买者。而且本身金融调控又是一个强有力的杠杆……【详细
  关于“北京十一条”
北京楼市政策11条解读政策分析
“京11条”:北京调控力度比中央更严
“京版11条”解读:被指太温和
京11条:收紧房地产开发贷款苗头显现
“京11条”楼市新政直指高房价
京11条无更紧缩政策 楼市或盘整消化
媒体最新报道
[新华社]北京出台政策调控房价
[中新网]北京出台楼市调控新政
[新京报]北京11条取消所有购房优惠
[第一财经日报]北京再启“限外令”
[京华时报]京版国十一条出台抑房价
观点PK

杨红旭:京十一条再掀楼市调控潮

  那些已按“国四条”精神出台细则的城市,多数都不会像北京一样再重出一个按“国十一条”精神的地方细则……【详细

陈云峰:京11条新政不会对房价有太大影响

  此次楼市新政不会对北京房价有太大影响。此次北京出台的《实施意见》,是对国十一条的完善和补充……【详细

胡景晖:京11条新政将稳定购房人预期

  《意见》的发布,标志着调控政策的密集出台在北京市告一段落,也让购房人悬着的心落地……【详细

任远:京11条将助北京房价猛涨

  看了北京版“国11条”,只有一个忧虑,那就是北京房价还将过快上涨……【详细
  “国十一条”分析
国11条重点解读
住建部官员解读“国11条”
国11条纵深解读 宏观调控历史重演
解读国11条:老生常谈还是新意盎然
政策解读:国十一条六大看点
国11条出台后市场反应
国11条出台首个周末 楼市添观望气氛
国11条出台 广州楼市成交缩水五成
国11条出台 重庆楼市稳定是主旋律
  其他政策分析
其他三大政策解读
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只是预警信号
解读营业税:高高举起 轻轻放下?
拿地首付五成收紧房企资金链
市场反应
准备金率上调 重庆55亿资金被冻结
营业税新政实施 二手房成交量猛降
房企拿地首付比提高 地产板块受挫
政策相关专题
营业税政策恢复 二手楼市生变?
政策观点
 2010房地产调控猜想
新闻报道
政策来袭楼盘首现松动 炒房客大逃亡
密集调控下外资仍对楼市加码
2010年房地产政策“限”字当头
中央1个月5次出台新政 楼市有望降温
政策一个比一个严厉 楼市或现拐点
猜想一:
 “进一步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详细
猜想二:
 “物业税开征技术上可行”……【详细
猜想三:
 “中央和地方财权重新划分”……【详细
猜想四:
 “打击囤地或出新规”……【详细
猜想五:
 “房地产数据纳入官员考核”……【详细
 下一个政策会是什么?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china.com.cn 电话:010-67180635/4722/8420/7357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