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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修复规划》)提出,到2035年,全省林草、河湖、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得到彰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能力大幅跃升,区域合作共赢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全面建成。
从市规划资源局获悉,《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草案已经面向社会公示,将于近期出台。
四川省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日前发布“2022年购房利好政策”,实施公积金购房支持政策。
近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印发《重庆都市圈发展规划》,这是中西部第一个跨省域都市圈规划。
近日,楚雄市出台15条暖企纾困措施,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底,大力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北京6月29日消息 6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住房发展2022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计划》)。《计划》适用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及深汕特别合作区。
从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战略部署,加快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滨海新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日前正式公示。
规划到2025年,滨海新区完成城市更新区域规模15至18平方公里,完成城市更新资产投资1000亿元左右。
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沙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办法》按照“交易+登记”一体化建设原则,规定了交易市场包括线下市场和线上市场,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大厅和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组成,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7月26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社会公示《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本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规划范围为青岛市行政辖区范围,包含陆域11295平方公里,海域12240平方公里。
7月7日,厦门市发布《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科研教育等非住宅类存量房屋,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不补缴土地价款。
设计方案在后续施工中无法得到贯彻,既不利于保障建设质量,也不利于提升建筑品质。
设计方案在后续施工中无法得到贯彻,既不利于保障建设质量,也不利于提升建筑品质。
4月8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天津市储备土地类项目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四川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指南》是全国首个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
2月18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了最新版的《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实施范围为广州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集体农用地,不设定地类调节系数,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为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农村住房安全,辽宁省于2020年11月下旬启动了农村房屋特别是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269362户。其中,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已基本完成。
近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川渝高竹新区总体方案》。川渝高竹新区位于广安市和渝北区交界区域,由四川省和重庆市共同建设,被赋予探索行政区和经济区适度分离改革的使命。
2020年8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批复同意《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以下简称《核心区控规》)。批复指出,核心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是展示国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区。
10月20日,西安长安3宗地块集中出让,总成交价5.32亿元,最终由融创、中南、宏府竞得。最终中南以底价9500万元摘得CA01-53-77号地块,楼面地价为4407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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