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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防止资金抽逃,不能出现新的交楼风险。”1月17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
“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防止资金抽逃,不能出现新的交楼风险。”1月17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
“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防止资金抽逃,不能出现新的交楼风险。”1月17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
“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防止资金抽逃,不能出现新的交楼风险。”1月17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
南京二手房价要涨了?记者12月15日从房地产市场了解到,由于限购、房贷等政策的调整,南京一些二手房主选择提高挂牌价或是暂时“捂盘惜售”,以等待合适的时机再出手。
8月25日,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近期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有效期一年。
8月15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发布《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昌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秩序行动方案的通知》,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领域。
或有越来越多购房者将目光转向可售现房。
7月以来,多地陆续出现商品房停工、交付延期等现象,目前监管层、房企都在大力“保交付”,但不确定性仍难消,新房交付焦虑情绪持续蔓延。在此背景下,或有越来越多购房者将目光转向可售现房。
7月以来,多地陆续出现商品房停工、交付延期等现象,目前监管层、房企都在大力“保交付”,但不确定性仍难消,新房交付焦虑情绪持续蔓延。在此背景下,或有越来越多购房者将目光转向可售现房。
为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近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三亚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下称《方案》),重点整治在备案价格之外加价收取“服务费”、“会员费”等费用,或将委托装修作为购房前置条件,变相涨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问题。
近日,滁州市为进一步加强滁州市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营造更好的商品房交易环境,促使市场良性竞争、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滁州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礼栋主持召开进一步加强滁州市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会议,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局房管科、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部分市本级在售项目营销负责人及销售代理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5月17日,安徽省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会议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自6月1日起正式执行。
3月23日,经报请哈尔滨市政府同意,鉴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12号)已完成其阶段性调控使命,拟予以废止。
虚假宣传、假房源、黑中介等房地产市场乱象备受消费者诟病。7月23日,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对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物业等各个环节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由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精心打造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性服务品牌——“房帮宁”于12月10日正式上线。记者了解到,“房帮宁”包括线上房产业务办理、政策咨询、事务查询,也包括线上报事报修等服务功能,首批将“走进”300个住宅小区。
2021年的最后一个月,东莞成为继沈阳后又一个传出松绑限购消息的城市。近期,一则关于“12月在东莞购置新房无需社保”的消息不胫而走,激起东莞楼市千层浪,也引发了业内外广泛关注。
南京市房产局、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为期3年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12月6日,澎湃新闻获悉,浙江省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个部门于近日印发《嘉兴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据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消息,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方案》(下简称《方案》)。其中要求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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