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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月18日消息,广东省惠州市4月30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提出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缴存职工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为进一步明确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操作规范,5月16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予以进一步明确。
持续探索新发展路径的光明地产,正困在房地产主业里。
看中心仪的房子,除了付清首付、申请贷款、签好合同外,只有房子过户完成后才真正属于你。所以在购买二手房之前,一定要弄清楚哪些二手房不能买,买了却不能过户!注意事项都在这里了。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起商品房买卖纠纷案,因开发商无预售证售房,一审判决确认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协议无效,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此前缴纳的购房款。
央产房、军产房和小产权房等,是国家和地方特殊住房政策下的产物,在一定时期较大地缓解了本单位、本区域的住房矛盾问题。这类特殊性住房有个共同特点,即建设时未完全履行国家土地使用审批程序。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因楼盘烂尾、开发商申请破产,该法院判决由开发商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而不是购房人。
买房对很多家庭来说都是大事,虽然碰到房子在交付前烂尾的概率很小,但碰到了可能就是不小的损失。更让人揪心的是,购房人不仅拿不到房子,还要向银行按时支付按揭贷款。
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3月1日起执行。
在家门口的方寸之地堆放垃圾、摆放鞋柜,在屋顶建设阳光房,在停车位自行安装地锁……“新华视点”记者在北京、广西、江西等地走访发现,一些小区的公共空间被侵占现象较为普遍,导致邻里间纠纷不断甚至对簿公堂。
对于购房者来说,本来签订购房合同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那还怎么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呢?在此,小编要说的是,请注意!以下这几种购房合同无法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可别再签了!
2月11日,冠城大通(600067.SH)回复了1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涉及存货跌价准备、新能源业务固定资产计提减值等。
1月19日,宁波第三批集中供地中进入摇号程序的5宗地块,最终结果出炉。至此,宁波第三批次38宗地块全部决出归属,总成交价247.57亿元。从当天的摇号结果来看,新希望旗下公司以19.88亿元摘得鄞州区下应地段地块,而摇号地块中成交价及溢价率最高的鄞州区首南地段地块,则由伟星地产以21.76亿元竞得,溢价率14.77%。
一年期的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能达到11.5%,这在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普遍不高于5%的行情下着实诱人。面对高息诱惑,刘敏果断认购了这款由她任职的房企担保的产品。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法拍房全面限购”靴子落地。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法拍房全面限购”靴子落地。
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已于2021年9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19日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19日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19日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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