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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物业新规要求,9月30日前太原市所有物业小区必须完成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10月1日起,太原市物价局将对物业收费展开全面检查。
5月19日,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联合发布《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及《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下称《标准》),并将于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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