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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月17日消息 8月16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印发《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不断提升上海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水平。
2月7日,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鼓励推广存量房转移登记“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环节。
1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印发之日施行,有效期5年。《通知》明确,提倡出租人按月收取租金,超额租金、押金将纳入监管。
南京的二手房、租赁房要有“身份证”啦!记者从南京房管部门获悉,从今年2月1日起,全市存量房(出售二手房和出租住房)挂牌发布前都要先行核验,获得房源核验码的方可对外发布,且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的权属信息应当一致。
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微信号消息,海口二手房交易需先获得房源核验码,方能发布房源并交易。
11月22日,海南省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海口二手房交易相关提示,海口二手房交易需获得房源核验码后才能发布并交易,同时,“房源核验码”可线上办理。
9月23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进经纪机构租赁房源核验及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受托发布住房租赁房源信息的,须通过“西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开户和二手房交易管理系统”进行房屋权属核验及备案获取房源核验码。
5月24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规范住房租赁房源发布行为的通知》,规范西安住房租赁房源发布行为。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近日发布《上海市租赁住房房源核验业务规则》,从6月1日起,上海所有的租赁住房都必须进行房源核验,未取得核验码不得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近日发布《上海市租赁住房房源核验业务规则》,从6月1日起,上海所有的租赁住房都必须进行房源核验,未取得核验码不得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近日发布《上海市租赁住房房源核验业务规则》,从6月1日起,上海所有的租赁住房都必须进行房源核验,未取得核验码不得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从上海市房管局获悉,《上海市租赁住房房源核验业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于近日发布,并将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后发布的房源信息均应标识房源核验码。上海所有的租赁住房都必须进行房源核验,未取得核验码不得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3月8日,由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城投、天府市民云三方共同打造的住房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市民可通过天府市民云APP搜索“城投住房”进入服务平台。
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等10部门4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解决住房租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日,上海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严控租金贷款业务,禁止增量、压降存量;建立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强化风险提示,坚决遏制“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行为。
针对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收费不规范、违规“租金贷”、部分企业开展高风险经营活动等问题,市房产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营管部、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市委网信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规范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合肥市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明确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近日,合肥市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明确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10月19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明确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近日,合肥市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通知明确,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支持竞自持新建、非住宅改建、园区企业配建、成套住宅改造、国企引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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