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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月6日,据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申领,确保相关优惠政策兑现。近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申领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经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及企业,可以享受金融、土地、财政、税费、用水电气等优惠政策。
2月3日下午,南京市发改委发布《南京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十个方面33项重磅举措。
2月3日,据微信公众号“襄阳房协”,为促进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实现“稳房价、稳预期、防风险”目标,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日前出台多项刺激措施,提升房地产市场活力。
2月3日,据微信公众号“南京发布”,南京发布《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十方面共33项措施。
2月3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2月1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申领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月3日,澎湃新闻从江苏省南通市政府网站发现,南通市政府在2月1日制定出台了2023年一号文件《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促进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要保持建筑业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2月3日,据江西住建获悉,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
加快推进搬迁货币化安置、同步激活新房和二手房市场、减免契税和个人所得税、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吸引域外中高端购房群体……今年春节前后,已经有山东、上海、广东、辽宁、江苏、重庆6个省级行政区(含直辖市)以及多个地市出台政策明确要提振住房消费。
近日,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府规字〔2023〕1号),推出12个方面55条政策。其中在房地产方面,《措施》提到,苏州将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全力以赴保交楼,切实维护购房者利益;优化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促进房地产企业加快资金回笼。
1月31日,据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盐城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春节前后,全国多省市召开经济提振会议及出台“1号文”稳经济举措,提振住房消费普遍被纳入新一年经济发展的总框架中。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云南省、江苏省、辽宁省、广东省、内蒙古、上海市、河南省济源市、河南省焦作市等先后发布稳经济发展措施。
1月30日,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包含十二方面共计55条措施,其中一方面单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苏州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1月30日,梳理发现,春节前后,重庆、江苏、昆明、河南焦作、辽宁、广东等多地把住房消费提振纳入到新一年经济发展的总框架之中。分析认为,2023年住房消费提振工作会提速,有助于进一步带动房地产市场走出低谷。
1月30日,从微信公众号“资阳住建”获悉,近期,四川省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着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资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将于2月11日起施行。该意见对现行征收补偿政策经验进行统筹固化,明确被征收个人住宅建筑面积小于48方的将按建筑面积48方补偿,从非高层建筑安置到高层建筑的居民将增加10%的安置面积。
1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1月20日,南京市发布关于《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办法》。
1月17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2022年税收工作和党的十九大以来及新时代十年税收现代化建设成效,研究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思路举措,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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