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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十分必要”是委员们讨论这一草案时频频提到的词。
11月23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批集中挂牌出让公告》。
11月10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辽宁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新经纬11月9日电 最高法9日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为规避调控政策等非法目的,虚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提起诉讼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的,应当认定拍卖行为无效。
中新经纬11月9日电 最高法9日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为规避调控政策等非法目的,虚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提起诉讼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的,应当认定拍卖行为无效。
9日记者获悉,浙江省政府近日公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浙江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万套(间)。
最高法9日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规定,为规避调控政策等非法目的,虚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提起诉讼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的,应当认定拍卖行为无效。
在省发改委和省委网信办指导下,河北省智慧城市联合会近日发布《京津冀(河北)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报告2015-2020》。评估数据显示,2016-2020年京津冀三地智慧城市发展整体呈递增趋势。
10月13日宁波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布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甬土告〔2021〕01060号)》公告。据了解,第二批次集中出让46宗住宅(商住)用地,将于11月3日(28宗竞拍)、4日(18宗竞拍)两天出让。
报告显示,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房地产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品牌对于企业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消费者对房企品牌的重视度有较大提高,品牌房企不良信息总体减少。强化品牌策略,完善品牌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品牌竞争力,成为企业赢得消费者青睐的重要法宝。
9月27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的通知》,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9月23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进经纪机构租赁房源核验及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受托发布住房租赁房源信息的,须通过“西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开户和二手房交易管理系统”进行房屋权属核验及备案获取房源核验码。
“天津市的民营经济发展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近日,民建天津市委会主委李文海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天津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广大民营企业家要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形势,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善于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深度融入国家“双循环”战略,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之中,找到新发展契机。
9月1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建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逐步建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信息平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互通共享机制。海南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联网子平台作为土地二级市场公开交易载体,开设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窗口,汇集、发布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场所。
海南省政府网13日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意见明确未来海南将建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鼓励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通过土地二级市场购买存量建设用地,依据规划转型用于海南省鼓励的产业项目建设。
9月10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十四五”期间,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其他重点发展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力争达到15%以上。
9月3日,安徽省芜湖市住建局、网信办、发改委、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增强住宅土地供应、严格住房价格备案管理、严禁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完善商品住房限售政策等9个方面推出楼市新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深化首都税收征管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结合本市“十四五”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20年8月30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天津市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8月26日,杭州市重新发布了2021年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杭规划资源告[2021]R001号、R002号),涉及的出让地块不变,共31宗,面积2873亩。该批次集中出让土地将于10月12日及13日进行统一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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