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评论
□汪昌莲
12月19日,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意见》,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本楼幢业主同意率从原来的90%降低到三分之二、取消“一票否决”、小区同意率从原来的三分之二降低到一半;最高补贴从24万元增加到28万元;甚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电梯建设资金。(12月22日央视网)
随着老龄化社会来临,解决涉老问题成为当务之急。俗话说:人从脚老,树从根老。人上了年纪,上楼便变成了“爬楼”。正因为如此,许多群众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呼声日益高涨,解决老年人“爬楼难”,便成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面对的社会热点问题。基于此,上海市出台新政,给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府最高补贴28万元等;特别是加装电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更令人振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了十多年,在惠及广大购房者的同时,仍存在缴存制度不完善、城市之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诸多问题。基于此,2016年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放宽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如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可以使用公积金支付。特别是,上海出台新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将会惠及更多人群。
近年来,老旧小区改造、二手楼加装电梯等现象,在城市表现越来越突出。过去,对于居住在房改房老楼的居民来说,他们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钱,等于是在“沉睡”,如今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加装电梯,显然让“沉睡的钱”变成了“活钱”,生活质量和幸福获得感,也随着这个民生“电梯”直线上升。可见,旧房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使公积金制度向“保障性”“福利性”和“互助性”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具有导向意义。各地在吸取上海经验的同时,需进一步推进公积金制度改革和管理,使其能“加装”更多公共利益。首先,应严格执行公积金缴存“限高保低”规定,以此不断缩小行业间差距;同时,进一步降低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提高使用率并适度扩大适用范围,不仅可以用于买房、租房、物业和加装电梯,还可以用于养老、医疗,甚至可以用于教育投资等,让公积金发挥更多作用,真正惠及广大中低收入人群。更重要的是,可采纳专家建议,重新思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定位,把各地分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改为政策性的国有住房银行,纳入国家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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