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石家庄讯:12月10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一则《石家庄市2019年第13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图片来源: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批复》中显示: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36.1261公顷(约541.8915亩)(耕地32.4047公顷(约486.0705亩),农村道路0.9176公顷(约 13.764亩),设施农用地2.8038公顷(约 42.057亩))。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
二、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严格按照征收土地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