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早报》引述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消息称,近日网上传言的“上海已停止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审批”,为不实消息。
报道中称,刘海生说,上海在商品住房预售政策上没有变化,而且这次进一步强调要加强预售审批以及预售实施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特别是严查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
11月8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发布了《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相关措施》。其中,明确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执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及以上的措施。
同时调整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在当天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对“沪七条”进行解释,表示这次调控提高了非本市户籍购房门槛。上海出台限购政策之前,非本市户籍在沪购房比例为20%左右,最高达到过28%,实行限购政策后这一比例呈下降趋势,最低达13%,最近这一比例有所抬头,一度达到17%。
他同时强调,上海土地资源紧缺,提高外地户口的购房门槛,主要是为了把有限的土地资源用在在上海有稳定工作、有实际住房需求的人群上。明年上海将继续放宽廉租房和共有产权保障房(经适房)的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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