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2009中国蓝筹地产评选峰会暨颁奖典礼在京举办。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在峰会上指出,地价是房价的决定性因素,级差地价导致了房价的上涨。(进入专题)
陈淮认为,房价决定性因素是地价,有些权威机构说地价在房价中所占比重23%左右,所以不是决定性因素,听起来似有道理,但实际上犯了常识性的错误。同一张图纸的房子盖在北京二环路以内和盖在延庆县,质量、朝向、规模、功能完全一致,它们的价格千差万别,差作哪儿?差在地价上,这是不需要争议的事实。
陈淮指出,还有一种说法,是因为工序关系推动了房价,房价才推动了地价,听起来特有逻辑性,也是一种经不起学术推敲的说法。中国缺房子是事实,但是中国并不是什么地方的房子都在供求关系推动下有同样的商场。那些炒家炒的,房价上涨快的,稀缺程度高的是对特定地块儿上的房价,而不仅仅是房子本身,这也是经济常识。实际上需求是那个位置,而不是那个房子本身,同样的方自在别的地方是它价钱的1/3、1/4、1/5。贵在哪里?贵在地上。
同时,陈淮还表示,级差地价导致了房价的上升问题,其实不是今天人们才需要探索的新问题,早在50、60年前就有过静电的论证,其中在马克斯资本论中论证过这个问题。一块肥地一年能打500斤,一块薄地能打100斤,这两块儿地租或者出让时的地价会一致吗?稍有经济常识的人都会得出结论,但是这种地租和地价的区别不会延伸到消费者,只是在土地出让方和售让方之间转让关系中体现。比如说租肥地的交高地租,但是理论上说消费者买到产500斤肥地粮食的地的时候,买到产100斤薄地生产粮食的时候,每单位生产的价格是一样,这个土地级差不会延伸到消费者,而在上游各群体利益主体之间划分。但是,房子会,地价的级差性一定会最终会传导到最终的购买人身上,这就是房子价格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