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全国政协委员李晓林:征收房地产税需调整土地使用年限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5-03-02 16:29:00 作者:张凤玲 郑淯心
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落地实施,第一本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已发送到徐州夫妇手里,这为农地流转、农地入市和房地产税的展开奠定了技术基础。
按照十八大三中全会《决定》第60条“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同时中央政府强调房地产税制的节点以2016年。为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林达集团董事长李晓林呼吁,为了更好贯彻房地产税制度,当务之急是需将商业住宅类(40年)调整为70年,同时逐步取消70年土地使用年限,也就是说最好在2017年以前,全国所有土地种类均是70年使用年限,只有这样才能在2017年(十九大)上的房地产税制度做政策性铺垫。
经济观察网:我们看到你在提案中表示要把商住类产权土地全部统一为70年,基于什么,你提出了此建议?
李晓林:房地产税、交易环节的增值税等税费都需以不动产登记房信息联网为基础,随着不动产登记技术如火如荼地进展,征收房地产税已成为大势所趋,目前的房地产税包括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关系土地财政格局,也关系到13亿中国人。因我们土地属于国有的特殊性质,造成我们特有的土地出让金制度,70年的使用年限是租金一次性收上来,2010年2.9万亿元,2011年的3.15万亿元,2012年的2.7万亿,2013年3.9万亿元,2014年2.3万亿元,这些钱是开发商掏的,但开发商又把土地出让金基本摊在房价里,摊给购房者,也就是说我们缴纳土地出让金,又要征收房地产税,这涉及到重复征税。虽然外国一些发达国家的房地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的70%以上,而我国约8%,但我国的卖地收入占到地方财政的40%以上。多数国人购买房屋并不是为了炒房,他有一套100平米的住宅,添加了一个80平方米的商铺,他只是为了改善生活,现在又把商铺的时间缩小为40年,马上要房地产税,又要缴纳一大笔税费,农民更别说了,弄个宅基地也好,种地卖点粮食,这个时候还需要征收房地产税,农民太不容易了。
经济观察网:抛开个人感性因素,我们应该看到房地产税是扭转土地财政的办法之一,问题的关键不是要不要征收房地产税,而是征收房地产税内容的公平性,毕竟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不仅仅是城市居民还有农民,涉及到13亿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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