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存量处置细则出台 明年1月上报债务余额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10-23 09:19:00

日前出台的《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办法》还规定,2016年起只有省级政府才能发债

地方政府传统的融资平台和融资模式即将结束,取而代之的将是更加规范的省级地方债券。

日前,财政部已下发相关文件到各省级财政部门,记者获得的这份名为 《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截至2014年底的存量债务余额应在2015年1月5日前上报;将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统筹财政资金优先偿还到期债务;2016年起只能通过省级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政府债务。

有业内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10月2日,国务院下发地方债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办法》可以看作是《意见》的细则,目的是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甄别工作,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化解债务风险。

建立偿债准备金/

《办法》所指存量债务是指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具体到政府性债务余额、举债来源、资金用途、偿债来源、偿债计划及逾期情况等。债务清理由政府统一领导、工作小组组织协调。

去年,审计署对地方债进行了全国范围的审计,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0.88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4万亿元。

财政部测算,如果将后两类债务按近年来政府实际代偿比例折算,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有12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借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超过4万亿元。

这次《办法》对三类债务规定了不同的清理办法,对存量债务偿还计划,则要求地方政府和债务单位滚动编制政府存量债务处置计划,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合理确定分年度的债务偿还化解目标,并纳入考核范围。

为此,《办法》确立了处置债务的“预算管理、预算统筹、债券置换”等方式。在预算管理方面,地方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债务单位要将政府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其中,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政府债务余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偿债准备金。《办法》还提到各级政府应统筹安排各类财政性资金,加大对到期政府债务偿债资金安排力度。

《办法》对化解地方债给出了具体操作方式,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将化解地方债纳入到预算管理符合预算法精神和预算改革的决定。”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地方债存量处置细则出台 明年1月上报债务余额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4-10-23 09:19:00
10月2日,国务院下发地方债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办法》可以看作是《意见》的细则,目的是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甄别工作,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化解债务风险。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