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市公布了“国五条”细则,明确今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对“20%个税”以及“二套房利率”、“限购是否扩大”等政策暂未提及。
加强价格管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价
“国五条”对房价提出控制目标,要求郑州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市物价部门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市房管部门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
在商品房预售审批时,对商品房预售方案中商品住房价格明显高于该项目上一期实际成交价格或本区域同品质楼盘实际成交价格的,且不接受物价、房管部门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对擅自提高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由房管部门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可暂停该项目网上签约资格。
此外,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市房管、工商、物价、人社、税务等部门要建立长效的中介市场管理联合工作机制,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进行集中整治和清理。定期发布住房土地供应、商品住房建设、商品住房投放、交易价格和房屋租赁价格等方面的权威信息,正确引导房地产市场预期,防止虚假信息和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高于前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市政府要求,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高于前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市国土部门进一步优化土地出让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将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纳入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实现平行接件、并联审批,提高效率,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推出“三房合一”的住房保障新机制
全面推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合一”的住房保障新机制。12月5日前完成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5848套、基本建成45672套的建设任务。
要求优先在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公租房;优先落实商品房项目配建公租房政策;优先与中心城区改造提升和城中村改造相结合,并根据辖区内保障性住房需求,将符合公租房户型面积标准和建设标准,除自住外的多余安置房源统筹纳入公租房管理。
另外,建设项目要安排在公共服务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的区域,力争实现供求平衡,合理引导市场走向。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积极推进以城中村、旧城改造为主导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不断增强中心城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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