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获悉,广州市政府已有计划发布穗版落实“国五条”细则。有媒体人士分析,很有可能在下周一(3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即时新闻发布会上发布。
而就在昨日0点左右,一则名为《网传广州国五条细则:国五条广州新政细则预先知》的帖子在网站和微博上传播开来。广州市国土局于19日凌晨1点03分在新浪官方微博上辟谣:市民朋友们,近期网上流传关于我市“国五条”细则的各种传闻均为谣传,市政府暂未发布任何相关文件。敬请大家切勿误听误信、以讹传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感谢您们的理解和支持!
网传广州国五条细则:
1、出售二手房未满五年,个人所得税强制按据实征收,差额的20%;出售二手房满五年(非唯一物业),能提供原产值发票的,按差额的20%,未能提供发票的按1-3%核定征收;出售二手房满五年,且家庭唯一物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2、非广州市户籍在广州购买普通住房,须提供两年以上个人缴税税单或两年以上个人社保。
3、取消原现有限购政策,允许非广州市户籍符合条件的进行二套改善型物业置业。原广州市户籍按原先政策执行。
4、对于办理委托公正过户的,办理交易时必须原业主电话方式和交易所确认,并承诺确实因委托人有不能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原因。如发现是变相性委托过户(注:用公正委托方式进行的交易买卖),则追究委托双方藐视国家调控政策相关责任。
5、对家庭第三套物业开始征收物业税,按地段市场租赁估值年收入的2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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