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20-05-08 17:19:09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一)完善住房用地供应制度是深圳市落实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改革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住房问题事关民生福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报告同时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换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十九大报告为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要求通过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促进人民住有所居和实现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住房用地供应制度,努力建设主体多样、渠道完备的住房用地供应体系是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要求、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

(二)完善住房用地供应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住有宜居方面取得新进展的具体实践。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要求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并赋予深圳“民生幸福标杆”的战略定位,要求深圳“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住有宜居”。完善住房用地供应制度,是深圳解决好住房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实现新时代历史使命的具体实践。

(三)完善住房用地供应制度是贯彻市委市政府住房改革精神,高质量完成我市住房供应目标的关键手段。2018年7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以下简称《改革意见》)系统构建了面向2035年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提出了170万套住房供应数量目标及市场商品住房和三类公共住房套数4:6的供应结构要求。落实170万套住房供应任务任重道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优化住房用地供应机制,保障住房用地供应,是落实住房供应任务的关键举措。

二、主要内容

(一)引导多主体参与。为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我市公共住房建设,《暂行规定》明确由政府负责统筹引导各类住房用地供应,并主要承担出租的公共住房的建设;市场主体可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出售的公共住房。

(二)拓展供应渠道。在对我市历史住房用地供应情况、各类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各类住房用地供应潜力进行了系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暂行规定》确定了十一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即在新供应、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土地整备留用地建设等原有政策供应渠道的基础上,增加了原农村集体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历史遗留未完善出让手续用地、已出让未建用地、已建的合法用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轨道交通用地综合开发等住房用地供应渠道。

(三)挖掘用地潜力。《暂行规定》坚持新增供应和存量盘活相结合,横向扩展和纵向挖潜相结合,鼓励已批未建用地和已建合法用地,在无偿移交公共利益用地后建设公共住房;鼓励交通场站、变电站及消防站等公共设施用地,在符合规划、满足中远期业务发展需求、满足公共配套设施及市政交通设施承载能力且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配建出租的公共住房。此外,轨道交通用地(含车辆段、停车场、轨道交通站点)等在符合规划且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住房建设。

(四)调整供应结构。《暂行规定》明确建设住房的类型应综合考虑拟供应用地周边的人口结构、产业特征以及住房需求等因素确定;高等院校、大型科研机构及产业集聚园区周边以建设人才住房为主,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便利地区以建设人才住房和公共住房为主。《暂行规定》也对其他渠道各类住房用地供应建设公共住房的类型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

(五)优化审批流程。为提高公共住房建设审批效率,《暂行规定》简化了规划调整审批程序,明确公共住房建设涉及的规划调整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审批后按规定备案;优化了用地报批程序,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全市公共住房的用地供应,土地供应方案或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六)强化监管考核。《暂行规定》以全市安居工程年度实施计划为抓手,由市住房建设部门将《改革意见》确定的各阶段住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并负责对各区年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同时,由区政府负责做好土地供应后开发利用环节的监管工作。

(七)做好政策衔接。《暂行规定》在起草过程中就注重与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棚户区改造及工业区块线管理等相关政策之间的衔接。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及棚户区改造政策已有规定的,严格按照既定的政策实施;工业区块线内的用地,严格按照《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执行。

三、预期效果

《暂行规定》作为落实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参与相结合、新增供应与存量盘活相结合,将盘活存量土地、化解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与拓展公共住房用地渠道相结合,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和综合开发与增加公共住房空间相结合,尽可能地拓展住房用地供应渠道,盘活各类存量潜力资源,有效增加各类住房用地供给,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170万套住房供应任务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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