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促进小微企业融资 最高可贷款300万元

来源:沈阳晚报 2018-12-21 16:37:01

原标题:沈阳促进小微企业融资 最高可贷款300万元

日前,沈阳市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若干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在沈小微企业当年吸纳就业人数达到原有职工总数15%以上(含15%)的,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除外。

鼓励银行对小微企业加大信贷力度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企业应与当年吸纳新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同时,鼓励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各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本行实际创新信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批程序,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客户的信贷支持。市政府对当年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及余额增长比例位于同类银行前2名的银行机构(包括全国性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村镇银行),授予“小微企业信贷突出贡献奖”,并对获奖银行负责小微企业授信的审查部门和管理部门颁发奖金共5万元。

将建立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

此外,沈阳市将建立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需求,协调有关单位,固定时间、地点,组织多种形式银企对接,指导企业进行融资需求路演,邀请金融机构推介金融产品、开展咨询服务及信贷政策辅导。

同时,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贷款”试点。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精准对接、合作共赢”的原则,搭建“核心企业—中征平台—金融机构”三方系统对接链条。对与中征平台签订合作协议进行应收账款平台系统对接的核心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于主动承担核心企业责任义务,带动与其关联的不低于20%的在沈注册供应链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按照融资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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