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探索渐至深处,“死产”变活成效显露
调查表明,农民一生中60%以上的投资是住房投资,但由于宅基地使用权难以流转,造就农村一个巨大的资金死循环。农民千辛万苦打工挣钱盖房,房屋建成之日,也是真金白银变成“死资产”之时。
2015年起,国家在全国15个县进行宅基地改革试点,取得了显化用益物权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复合性效果。已退出宅基地约7.6万户,退出面积约6万亩。尤其一些东部试点县,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
浙江省义乌市在集体无偿分配宅基地制度基础上,推行有偿调剂和有偿选位,实现宅基地市场化配置。在宅基地分配面积落地前,允许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村集体自主有偿调剂宅基地,调剂的宅基地可以进行产权变更过户;允许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将地理位置好的宅基地以公开竞争方式有偿选位配置。试点以来,累计收取有偿选位费32亿元,其中大部分用于更新改造区的基建配套和经济困难户的建房补助。
改革激活农民沉睡资产,助推义乌有效投资年增长率在14%以上,还促进农村新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新增各类经济主体20余万户。义乌东江街道青岩刘村是电商村,通过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调出118户,调进了专业电商126户,建成了国内领先的电商产业园。
宅基地有偿退出是宅基地调整置换的前提,是激活农村资源资产的关键。福建晋江以此为突破口,采用“借地退出、指标置换、资产置换、货币补偿”等形式推动权益流转,腾退宅基地3478亩。同时,晋江还推动宅基地由村内流转到全市范围内流转,已交易4宗772平方米,总金额150万元。
“三权分置”适度流转,制度性激活农民财产权
福建省统计数据显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宅基地、公共公益设施、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三者比例基本为8∶1∶1;因此,宅基地是农村建设用地的主体,也应成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发力点。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一些人担心,如果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是否会引发城市居民或工商资本大量下乡,造成农民或其他群体大范围背井离乡?
有专家认为,工商资本下乡的“引力”和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关系不大。工商资本下乡追逐的不是宅基地,而是城镇住房用地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性差距造成的巨大利差,如果打通农村宅基地和城镇住房建设用地的体制障碍,实现同地、同权、同价入市,利差就会减少甚至趋同,地价就会逐渐回归由其区位和用途所决定的本源上。
专家指出,宅基地制度改革还将推进城乡人财物进一步流动,会出现一部分城市人口带着资金、知识和经验上山下乡,为乡村建设注入新活力。同时,宅基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入市所释放的巨大价值,将更多在农村体现,大部分土地出让收益将留在农村,乡村面貌将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
中国人民大学刘守英教授认为,未来,中国有可能通过城、镇、乡村三者功能的分工,来调整城乡结构和城乡居民分布。城市是知识密集、产业升级的地方;而乡村则是文化的、乡土的、健康的、休闲的、历史的;在城乡之间还会有连接的“驿站”,
就是特色小镇。在产业空间重构过程中,资源配置不仅要考虑到城市,更要考虑到如何满足乡村出现的新业态,而宅基地改革引发的城乡土地权利体系调整,将有力牵引乡村转型、支持城乡互动。(半月谈记者 林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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