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100% 成都公租房租赁补贴开始申请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18-03-01 16:08:53

2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从3月1日起,中心城区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准入标准为5万元以内(含5万元)即可申请公租房补贴。相关部门就此进行了解读。


谁可以申请?家庭年收入10万及以下


据了解,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在缴存状态;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补贴有多高?按困难程度发放最高100%


对于百姓最关心的保障标准,记者获悉,面积标准方面,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面积为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70平方米。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根据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低保对象发放比例100%;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70%;年收入4万元至7万元(含7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至3.5万元(含3.5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40%;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30%。外来务工人员发放比例30%。


成都市户籍居民中,低保对象及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或家庭银行存款、有效证券总额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的(具体参照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发放比例40%。


此外,成都市户籍居民的租赁补贴发放总年限不超过6年,发放比例70%、100%的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总年限可适当延长。外来务工人员的租赁补贴发放总年限不超过3年。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政策问答


成都中心城区和郊区新城分别是指哪些行政区域?


中心城区包括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及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郊区新城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


公共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可以同时申请吗?


公共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只能选择申请一种保障方式。只有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在轮候期间才可申领租赁补贴,租赁补贴发放至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之日止。其他保障对象在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间不享受租赁补贴。


家庭成员如何认定?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满18周岁的子女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已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


租赁补贴如何发放?


租赁补贴协议期限为1年。房屋租赁剩余期限不足1年的,协议期限同房屋租赁剩余期限。房屋月租金低于月补贴标准的,按房屋月租金标准发放。租赁补贴从取得保障资格的次月起开始计发,自补贴协议复核通过后次月起开始发放,由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银行直接划入个人资金账户,每三个月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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