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集体土地流转"同权"是关键 小产权房或难转正
近年来,土地矛盾频发,土地制度改革虽被提及多年但至今仍无定论。为什么要改革?现在土地制度存在什么问题?专家预判的改革方向是什么?京华时报记者对话浙江大学、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遴杰作出解读。杨遴杰表示,土地制度改革中交易主体全面放开的可能性仍不大。
现存问题
土现地利益分配不均
京华时报:目前,社会对土地制度改革期望很高,主要是因为目前土地制度存在很大问题,能否简单概括存在的问题?
杨遴杰:如果从民众的感受来谈,当前土地制度存在的最大问题一定是城市化进程中土地收益分配的问题,直观感受就是频繁出现的征地拆迁引发的各类事件。
实际上,政府与民众在土地收益分配上的不公平来自于我国土地产权制度的设计存在缺陷,比如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不平等,导致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征收才能进入城市化过程,农民只能得到强制征收下的补偿,而不是自发入市时的市场对价;比如城市存量土地能否按照规划由原使用者自行开发,法律上语焉不详,而现实中地方政府凭借掌握的规划权和自己赋予的实施权,以旧城改造名义行强行拆迁收回土地使用权之实等问题。
京华时报:目前法律上对土地利益分配有界定吗?
杨遴杰:总结来看,土地权利体系尤其是各类权利的内涵界定不清楚,导致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有太大的自由裁量权。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在界定土地产权上基本沿袭已有的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并没有建立一个概念、框架、内涵都非常完整的新土地产权体系。基本大法的缺失或者无为,使得《土地管理法》成为最主要的管理依据,就像没有模具来做碗,完全靠工匠的理解,换一个工匠就一个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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