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剩余劳动力判断与土地流转的迫切性
【经济解释】中国的剩余劳动力已经用完,中国已经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尾声,即将进入到后工业化时代。
有戏言称,很多经济问题10个经济学家有11个答案。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判断就属于这样的问题。剩余劳动力判断不但关系城乡发展模式的调整,而且涉及经济发展前景的判断。可是不同人从不同视角对剩余劳动力的估计结果大相径庭:从几千万到2亿,不一而足。
既然说剩余,首先要确定剩余与否的标准。理论上讲有两种界定标准:一种把边际生产率等于0的劳动者称为剩余劳动力。通俗地说,就是认为这部分人即使不参加农业生产也不影响农业产量。第二种把边际劳动收益低于非农边际劳动收益的农村劳动者称为剩余劳动力。因为这部分劳动者选择非农生产会获得更大的收益,最终他们会选择转移出去的。
大部分人选择第二种标准。从理论上说这种界定是明晰的,剩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数量-农业劳动力需要量,但在实际计算时会遇到种种问题。有学者选择人均耕地面积跟我国比较相似的国家,来确定我国农业的劳动需要量。但这种方法漠视了国别差异,合理的农业劳动力数量不只是劳动力与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还包括制度及技术水平等因素。
中国的问题是农民的土地不能流转买卖以及存在户籍制度等城乡二元分割。如果以户籍所在地为口径计算,只要是农村户籍的劳动者就算是农业劳动者的话,那么必然高估剩余劳动力。也有用居住地口径估计的。若在外地居住半年到一年,就算常住人口。由于农民工常常在农忙的时候短时间回去种地,因此又存在着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低估。事实是以职业衡量的城市化跟以身份衡量的城市化远不同步。以户籍为口径就有很多不从事农业的农民,这些人其实不是农业剩余劳动力。以常住地为口径就少了很多一生中有时从事农业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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