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国家级土地综改试点:厦门版获国土部原则通过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3-08-27 09:54:00

六个国家级土地综改试点之一:厦门版获国土部原则通过

8月23日下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第10次部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土地专项方案。

8月26日,厦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规划保护处一位领导告诉本报,国土资源部23日只是原则通过厦门的土地专项方案,但国土部相关部门也就这份方案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就今天我们还在向国土部传送文件,沟通方案里头的修改。”

“专项方案还不能对外透露,我们争取在这个月底,或者在下个月将方案修改完善,希望能够早点得到国土部的正式批复,从而服务厦门的综改试验。”

2011年,国务院批准《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试验区定位为国家首个以两岸产业合作为主题的国家级示范区。本报了解,国务院赋予厦门推进改革的政策措施有80多项,支撑长远发展的平台建设10多个,是厦门特区建设30年以来,涉及领域最广、改革力度最大的一个综合改革方案。

为综改预留土地空间

本报从厦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就在6月21日,国土资源部在厦门召开全国土地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座谈会。厦门市的综改土地专项方案,与天津滨海新区、深圳市、浙江义乌市、重庆市、成都市并列为六个国家级土地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当日座谈会上,这六个城市的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分别汇报了当地土地综改试点的具体进程,以及下一步的部署。

厦门这份递交国土部的“《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土地专项方案》,是在2012年7月26日上报到福建省政府,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审查、并做方案的修改工作。

据本报从厦门国土房产局了解,通过福建省层面审核并呈报国土资源部审批的方案,希望通过对土地领域的规划调整、城乡统筹、“三旧”改造等措施,为厦门的综合配套改革预留发展土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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