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闲置厂房写字楼可改造租赁住房,水电按民用标准

来源:齐鲁壹点 2018-12-05 17:54:29

日前,《济南市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从租赁市场运营主体的培育、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等方面作出规划。

济南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发展国有、民营的规模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子公司开展住房租赁业务,以提供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住房租赁服务为主,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格局。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市、区县两级投融资平台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国有企业组建或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工商登记时,经营范围统一规范为住房租赁经营。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住房开展租赁业务,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业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经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协助配合业主出租空置房源。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发挥信息、人员、服务等优势,拓展业务范围,通过代管、租赁、购买等方式筹集房源,依法开展住房租赁经营。

济南将完善租赁住房补贴制度,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结合济南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按照分档补贴的原则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不断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

积极盘活存量住房用于租赁。支持和鼓励居民出租闲置住房。鼓励住房租赁企业以收购、长期租用、受托经营等方式筹集闲置住房、库存商品住房、公寓等房屋用作租赁房源。允许市、区县两级投融资平台将自建、代建或购买的剩余安置住房用于对外租赁。回收闲置的公有住房(直管公房)转为租赁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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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壹点2018-12-05 17:54:29
日前,《济南市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从租赁市场运营主体的培育、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等方面作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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