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购”升级 新购住房三年内不得转让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7-04-13 14:57:00

4月12日,对于正在打造“国家中心城市”的成都来说,房地产市场有些不同寻常:一天之内连出两条新政,令外界瞩目。当天,成都针对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明确规定“十条”认定办法。不久,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市金融办、四川省银监局、人民银行成都营管部“四部门”又联合发布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涉及严格规范房企经营、严格落实房贷调控政策、严格房贷合法性审查、严格房贷认定标准、严审首付款资金来源与还款能力及严防投机炒房等“七严”措施。针对投机炒房,上述新政明确在限购区内新购的新房、二手房,须取得产权证满3年才能转让。近来,包括东莞、珠海、惠州等约10个城市曾出台“限卖”新政。

防范“三大”风险

据悉,上述新政第一条直指房企的预售管理。新政明确规定,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未在30日内申请预售许可或不接受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的,房管部门可在1年内不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

从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四川分会秘书长、成都中睿地产营销总经理何良栩 处了解到,房企以前都是一批次一批次申请预售的,预售价会逐步调整,但新政执行后,意味着预售证要集中申请、消化,这很考验房企对市场的把控,影响楼盘去化与资金回笼。

上述新政的第2条到第4条均指向了购房的房贷合规性等核心问题。比如,严格房贷合法性审查,要求各金融机构在审查房贷资格时须通过网签系统核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状态,甄别房屋交易的真实性,对未在网上签约的,暂不予受理。

上述新政明确强调,严格审核购房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购房者通过首付贷、个人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支付首付款等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严禁加大购房杠杆行为。

除严审首付款之外,新政对购房者还款能力也格外重视,要求各银行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且没有固定收入的借款人,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提高首付比例。

策源股份成都总经理费宇表示,从新政出台的逻辑看,跟随国家调控楼市的主基调,一个是打击“炒房”,另一个是对房企来说,这个政策让其很难受,关键要看后面政策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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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限购”升级 新购住房三年内不得转让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7-04-13 14:57:00
4月12日,对于正在打造“国家中心城市”的成都来说,房地产市场有些不同寻常:一天之内连出两条新政,令外界瞩目。当天,成都针对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明确规定“十条”认定办法。不久,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市金融办、四川省银监局、人民银行成都营管部“四部门”又联合发布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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